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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案辩护,律师不能承受之重!

莫案辩护,律师不能承受之重!

作者: 5dafc05eb3cf | 来源:发表于2018-06-05 03:16 被阅读0次

            刷爆朋友圈的杭州保姆采用纵火方式致其雇主一家四口死亡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莫焕晶上诉,维持一审死刑立即执行判决。

            只要稍微懂一点国情,用脚指头想想,就能得出莫焕晶必死无疑的结论!

            莫焕晶的下场,始于其赌博的恶习和贪婪的人性!当她点燃助燃物的那一刻,她的命运就不完全掌握在了她的手中,后果、后果,是决定她死与不死的关键!不要奢望用坦白、立功或者主观恶性这些辩点来作免死理由,当下之中国,法院必须用莫的人头来回应汹涌的民意和澎拜的民愤,否则,后果非常严重…

            所以,莫案辩护,无论谁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都将面临诸多不能承受之重。

            首先,不能承受良心之重!一个大人,三个孩子,四条鲜活的生命,被这个赌博成性的女人,一个荒唐的“纵火灭火讨好东家”的理由所葬送!表面上看,此人纵火是为了借钱,其实质是此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如此精于算计的机心体现了此人十分卑劣的品性。面对这样的一个人,即便是莫的家人,恐怕也找不到为良心开脱的理由。

            其次,不能承受舆论之重!在这个法治土壤贫瘠的土地,律师本就不为普通老百姓所完全接受,尤其是为坏人辩护的律师,往往也会被烙上坏人的印记。此案中的莫焕晶,经舆论渲染更属十恶不赦的大坏人,辩护律师之重,由此可见一斑!

            再次,是不能承受法律之重!程序辩护也许是本案区别于其他敏感度高的案件比较安全的辩护方向。因为通过挑出办案机关取证范围、取证手段等诸多方面的毛病,来回避或消解实体辩护带来的舆论反弹!但实际情况是,一审期间,莫案首任律师党琳山的“程序辩护”实践,虽然让他跻身“知名”律师之列,却换来停止执业半年的处罚!至于实体辩护不能承受之重,看看莫案辩护律师洋洋洒洒的辩护词就明白…此案辩无可辩,莫焕晶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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