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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大多数》中的胡说八道

《沉默的大多数》中的胡说八道

作者: 史哲涵 | 来源:发表于2021-11-09 13:23 被阅读0次

    早就听说了王小波的大名,每当看到某某推荐书单,总会有王小波的书,《沉默的大多数》、《一只特立独行的猪》、《黄金时代》等等。虽然一直没有机会去看,但浏览评价,给人很犀利的印象,如韩寒,如李敖。近来想找些散文书籍来读,就在网上搜集到一些,沈从文《湘行散记》、汪曾祺《人间草木》、叶圣陶《叶圣陶散文》,冯唐《三十六大》、史铁生《我与地坛》、李厚泽《李厚泽散文集》、丰子恺《缘缘堂随笔》、沈复《浮生六记》、《培根随笔》、《蒙恬随笔》,当然少不了最重要的鲁迅的文集。在搜集过程中,再次看到了王小波的身影,《沉默的大多数》再次被多数人推荐,正好有机会拿来读一读。

    人往往在没有选择的时候,最容易做决定,而选择越多,做决定越难。搜集了这么多本,先读哪一个变成了问题。思来想去,决定先读《沉默的大多数》,在读国外的两位作者的书,然后读除鲁迅之外的中国作者的,鲁迅文集放最后。这就好比买了一堆糖果,对心心念念已久的有最强烈的冲动,要最先吃,最好吃的要留在最后吃,其余相差不大,放在中间。

    上一本书刚读完,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沉默的大多数》,真读起来感觉与期待相差太多。序言中他谈起自己写此书的缘由,说到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巴巴拉少校》:

    工业巨头安德谢夫问儿子对做什么有兴趣。他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说自己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

    用以讽刺好明辨是非的人。他说到自己以明辨是非为耻。然后紧接着说到

    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本杂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虽如此,也算交代清楚本书的写作意图。继续读正文,其中不乏胡说八道,前言不对后语之话。

    作者在谈到装傻的问题时写到

    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傻有时能为成一种威慑。假如乡下一位农妇养了五个傻儿子,既不会讲理,又不懂王法,就会和人打架,这家人就能得点便宜。聪明人也能看到这种便宜,而且装傻谁不会呢——所以装傻就成为一种风气。我也可以写装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我是写过的——“文革”里谁没写过批判稿呢?但装傻是要不得的,装开了头就不好收拾,只好装到底,最后弄假成真。

    “装傻”和生理上“傻”怎么能同样看待呢?“精神不正常”才使人敬而远之,让有五个傻儿子的农妇得到便宜。这与后文的“装傻”有本质的不同,“装傻”是出于自愿或被迫的原因,掩盖自己迎合别人的一种适应环境的智慧做法,况且作者自己曾经“装傻”过,又说装傻是要不得的,只好装到底,弄假成真。那作者是装到底了吗?弄假成真了吗?

    谈到沉默时,作者写到

    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文革”),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

    为什么把这称作“病”?为什么还是中国人特有的病,外国人就都不这样吗?带着批判的目的,观察的眼光就自然变成了偏见,只有不对的事物才值得批判,把它看成问题,才有了批判的理由。照这个逻辑,若想批判某个人,随便找一个人性的缺点,加之他全家即可。

    谈到三十年代苏联群众的沉默,写到

    前苏联三十年代,有好多人忽然就不见了,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人们之间都不说话;邻里之间起了纷争都不敢吵架,所以有了另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就是往别人烧水的壶里吐痰。
    我觉得有趣,是因为像肖斯塔科维奇那样的大音乐家,戴着夹鼻眼镜,留着山羊胡子,吐起痰来一定多有不便。可以想见,他必定要一手抓住眼镜,另一手护住胡子,探着头去吐。假如就这样被人逮到揍上一顿,那就更有趣了。其实肖斯塔科维奇长得什么样,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想象他是这个样子,然后就哈哈大笑。

    读了之后,我只看到眼前浮现出一个意淫满足之后猥琐地发笑的王小波。

    谈到一伙人漫无目的行走时,写到

    这一大伙人在理论上是前往某个机构(叫作“校革委”还是“筹委会”,我已经不记得了)讲理,实际上是在校园里做无目标的布朗运动。

    布朗运动指颗粒的永不停息的无规则运动。一伙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算作一个颗粒,怎能称作布朗运动?每个人算作一个颗粒尚可,那也是多个颗粒协同运动,怎能算作无规则?布朗运动本身就有无目标之意,何来与目标的布朗运动?

    谈到有个学生咬了他人耳朵,作者写到

    那个咬人的学生把耳朵吐了出来,并且被人逮住了。不知你会怎么看,反正当时我觉得如释重负:不管怎么说,人性尚存。同类不会相食,也不会把别人的一部分吞下去。

    同类不会相食,在动物中普遍存在,属于动物本性,不是人性。人性中哪条包含可以咬下别人耳朵?这分明是兽性。这么说来,咬人的同学,恰恰违背了人性。人性尚存从哪里看出来的?胡扯!胡扯!

    书刚读一半不到,已有如此之多的逻辑错误,相信继续读下去能欣赏到更多奇怪的逻辑。读者说他是个有趣的人,的确,我感到不少趣味,毕竟此等文不多见。

    当然书中也有许多启发人思考的正确的逻辑,不能因为有部分不妥之处就全盘否定一本书,所以还是要继续读下去,汲取有营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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