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将每个断点的遇见谱成一首明亮轻快的歌。碾尽一池墨香,写尽一生情。
七月。作为一名新生,我和这列车里所有的人一样为着萦绕在心头多时的梦来到了这座城市。只不过他们是为了更好的学习,为了美好的未来,为了父母的心愿,只有我是为着一个女孩。
她叫沈薇。站在樱花树下,裙裾纷飞的纯白女孩。
在我高三时,她作为本校高材生之一被遣派回去激励我们这些还尚在为着高考暗无天日挣扎着的孩子。不像其他人如演讲者一般苦口婆心。她给我们讲述了许多大学里的新鲜事,带了许多她与她学校的照片给我们欣赏。她说期待着我们能早日脱离苦海与光明重见。其中一张照片被我私藏了起来。昏暗的时光,她如那黎明曙光,刹时我的生活光亮了起来。以至于后来即使超出了分数线许多,还是义无反顾地在志愿栏填下了和她一样的学校一样的专业,只希望还能有交集,不错失于流年。
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疲惫得来不及细细欣赏这江南美景。一个人拖着重重的行李,在车站周边张望来回寻找学校的迎新队伍。当我朝着那写着学校名字的大红横幅走去,陆陆续续有学姐学长过来试图帮我提行李但无一例外都被我委婉拒绝了。一个人默默跟在长长的回校队伍中,心有不甘地时不时四处张望着。这是我的一场暗恋,所以结局注定只是一个人吧。
林小吟在我不经意间夺过我手中的行李,问我在找谁呢?没有。我慌乱掩饰着。她说这次迎新生是她组织的,我太不给面子了竟然拒绝那么多人。
那一次遇见,我和林小吟就成了铁哥们。跟着她一起在学校编辑部里混,说混是因为林小吟就活脱脱一男生。和我们勾肩搭背唱K喝酒,要不是还写着几篇风花雪月的陈词调,完全不像是个女生。不淑女不漂亮,留着个短发,还嗓门大,做事干脆霸气。在大学女生们穿着蕾丝长裙,白色高跟鞋,脸上不知道涂了几层粉底的时候,她穿着牛仔裤,运动鞋,挥着棒球帽。涂个大宝还嫌麻烦,屡教不改,每每扔出一句:姐天生丽质,无需粉黛。
林小吟几乎能和所有人打交道,属于挥一挥衣袖就英雄云集的人。我以为跟着她可以伺机搜集到关于沈薇的消息,这个埋藏于心底无人知晓的秘密。一年后,送走大四的学长学姐,大家都已经喝多了,各自感慨时光过得太匆匆。我还没找到我的沈薇,突然心里特委屈,昏昏沉沉说了好多话。恍惚中林小吟拍着我的肩膀,好小子,看不出来嘛,还是个情种。我苦笑着说她什么都不懂。她生气了说也要找个男生谈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恋情让我们艳羡。继而所有人一起笑道:那就不是林小吟了。笑完大家就各自睡着了,没有人知道那晚林小吟哭了没有。
隔天我问她的时候,她戳了我两下,命令我好好工作。我特真心地对她说,小吟,你应该改改。不要这样一幅男人婆模样,打扮一下,兴许挺养眼的,搞不好就嫁得出去了。她踹了我一脚,你以为每个人都是你的菜啊。
沈薇,女,1987年7月12日。团员。07届中文系。林小吟拿着A4纸,振振有词地念着。给我看看啊。我激动地抢过白纸,一看是校刊的策划书。如一朵鲜艳绽放的花瞬间蔫了下去。
我搭着林小吟的肩:姐姐,你就告诉我吧。林小吟终于受不了我几番的软磨硬泡,无坚不摧的定力瓦解了。沈薇在一年前作为交换生去了法国。学校这样出国留学的学生很多并不稀奇。她是因为接受过专访所以记忆深刻。林小吟不忘打击我一下:要两年才能回来的。法国那浪漫之都,你的公主身边不缺王子,不会寂寞的,不要瞎操心啦。
平时老是取笑林小吟,她只是还我一枪。可是,她说的是沈薇啊,我的沈薇,那是我心头不可触碰的圣洁之地。我生气了,决意她不道歉就不再搭理她。她有意无意的搭讪,我都默默地回避了。
少年倔强,少女不认输,没人肯为爱情让一条宽阔的路。编辑部的几个娃子,知道我们如兄弟般的情谊,年少气盛,就喜欢瞎起哄。最离谱的是林小吟的闺蜜小沫,费心调教着她,卖力地想撮合我们。
小沫还策划了一场春游。在途中自由活动时,唯独没有通知我和林小吟聚集的时间地点。冬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夕阳西去,寒鸦声声。我打遍了所有人的电话都无人接听,林小吟的电话是正在通话中。挂了电话,我无力地瘫软在地。搞什么鬼啊,干嘛都不接电话。林小吟打来电话,我们才恍的得知是计谋,恨不得把小沫撕碎,曝尸荒野。
林小吟看到我时,很激动一个不小心狠狠地摔了一跤。我心疼地骂她笨。准备扶她起来时看到那手上满满都是细碎的小血珠。疼……她不自主地喊着。我凌乱了,印象中坚强倔强的男孩形象完全被颠覆了,所有女孩都需要疼爱呵护的吧。轻轻地替她拍去身上的尘土。这时,小沫他们才嬉闹登场……
如果我按你说的改变,你会喜欢我吗?看着林小吟发给我的短信,不知所措,只当是发错了。小沫牵着她的手从我眼前走过时,我还以为是看错人了。她退出编辑部就是决意要彻头彻尾的改变又怕彼此尴尬吧。果然是脱胎换骨啊。虽然不像其他女生眉眼含情,但是看着清纯秀气,和沈薇还有几分神似。她给我写了多少信,在编辑部匿名投了多少稿子,那熟悉的字迹,那真切的情感,我不是不懂。可是,沈薇是沈薇,林小吟是林小吟。我就是这样固执。
沈薇回来了,如林小吟所言,她的身边站着一位高大帅气的男生,体贴入微。他们才是主角,其它所有都成了点缀。沈薇不记得我了,她不记得我了。我的心一点点地沉下去。每次带着无限期许的神情看着她,她只是礼貌地报以微微一笑,那眼里的陌生让我一次次心寒。
为了避免见到沈薇和她男友,大三那年我一个人搬到校外住。林小吟约我喝酒,我同意了。她叫了一箱的酒,自己提了两瓶,径直来到我的寝室。相顾无言,只是喝酒,偶尔有酒瓶子相碰的清脆响声,还有不明所以的大笑。
我笑她,林小吟啊,本性难改吧。你看你这样就像是个疯子。她冷笑了下,你不也一样。随即就哭了:你有药,还见死不救……
我最受不了女孩哭了,手足无措,本能的拥她入怀。她则试图把自己交给我,小心地解开扣子,衣裳一点点褪去,轻轻伏在我的身上。泪水透过青衫,冰凉地划过我的后背。她解开我衬衣的第二颗扣子时,我握住了她的手,那颤抖一直从手心传到心底,酒意全醒了。
其实没有沈薇的话我会喜欢林小吟的。可是这样的假设对于林小吟多么的不公平啊。我为她穿好衣服,她静静地倚靠在我的肩头。我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头发,是熟悉的洗发水香味。多年后即使时光模糊了各自的轮廓线,我们依然会记得这怀抱里的温暖吧。
柯松,你爱过我吗?
林小吟,我们不言爱,好不好?
岁月是指间沙,挽不住的逝水流年。铁打的学校,流水的人。沈薇和林小吟就这样毕业了。离别的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沈薇的男友替她打点好所有行囊,小沫拥抱了一下林小吟哭着告别…
我想我之于沈薇永远只是陌路行人,如林小吟说的我是怀念那逝去的时光。
柯松,你说你想温一壶月光下酒,可不知,我早把思念写进那弯清冷的月中。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化作一场宿醉。那酒醒,你还在吗?如水的月色,我看到满街灯火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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