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蜂,只盼桥归桥,路归路,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蜂对我,则是怕什么,来什么,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这是几世修得的孽缘?怎么解?
曾与蜂有过两次交集,都感痛不欲生!
一次买李子,惹一只蜂蛰了膝盖。大庭广众之下,什么贤德形象、周围眼光,通通抛诸脑后,仿佛刹那间变成了摇滚人,触电般尽情的手舞足蹈起来。
蜂得逞了,它,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我,独自矗立于人群中,膝盖肿、脸通红,身心伤害极大。
另一次,是和同事外出工作,准备上车离开之际,一只蜂拨开人群,冲到我面前,赖在我的右手腕上。我至今不能确定那是马蜂还是蜜蜂,或许当时瞳孔已经发散,也或许根本没敢正眼看。大脑空白,灵魂出窍。鬼畜的步伐应该与上一次无别,只是这次,又加上了“女高音”伴奏。这蜂不知怎么了,任我如何狂跳狂甩狂叫,它始终不离不弃。最后,还是幸得同事搭救,蜂才悻悻离去。
惊魂未定,狼狈查验伤势,蜂针眼清晰可见,初时,白、肿、疼;少时,一片通红、发热、胀;约一个时辰,不红、不白、不肿、不胀,只有疼。
我和蜂的两次亲密接触,迅速登上“办公室热搜”头条,同事们纷纷慰问“第一次被蛰,你傻跳的鬼样子,多少人围观啊?”“你第二次被蛰,别过头唔嗷喊叫的样子,会不会是在模仿迈克尔杰克逊?”……“关节被蜂叮,能降低得风湿概率,浑身上下,只叮膝盖,幸运!”原来办公室里,不是所有人都把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还有一二心善之人。
关节被蜂叮,会降低得风湿概率?真伪无从考证,但我愿意相信她说我幸运。可都说蜂喜靓色,第二次与蜂相遇,同行粉衣艳裙平安无事,我黑白着装,却被“十里挑一”。何谈幸运?“蛰了右手,挺耽误事,干活费劲了”,突然被一位同事一语点醒,我好像还真是幸运的……
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位才子朋友如此看待我与蜂,蜂的刺是产卵管,蛰了人它会死。采了三生花,炼了三世蜜,人群中才候来你的身影,它愿用余生换你一个驻足回眸,也换得来世你能记得它……被他说的,我都要信了,这蜂莫不是前世与我有多少牵肠挂肚的情愫未了,无奈缘分浅薄,宁愿片刻当永恒……今生交集才如此悲壮?也或许我前世害惨了这只蜂,让它不惜用尽此生,将所有怨愤化为一支毒针,只求我疼……那让我疼的久一些吧,几世恩怨就在此生了结了吧,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我和蜂还会发酵成多少版本,未可知,但疼是真的,希望不要再有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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