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贴着一张纸,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线索却寥寥无几,警方不得不贴出悬赏通告,如果连被害人是谁都不知道,案子就没法儿破了。
宅了一整个周末的丁渭却没来得及听说,不过她也不怎么关心,惋惜是肯定的,然而这么大的城市,谁会为了一具无名尸体浪费感性呢?她甚至没有去看一眼,直到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上了车,丁渭起身让座,顺便活动一下,赫然看见通告上的照片。
那是一小截连着脚的腿骨,脚踝处能看见半块刺青。
她记得,那是一条蛇。
那个脚腕上刺了蛇的女人,是她刚到这座城市时的邻居。
接待丁渭的是一个叫许文心的女警察,看起来不到三十岁,但不知是不是制服的原因,给人感觉成熟可靠,第一印象让丁渭感到如此舒服的人不超过五个。
“我可以看看尸体吗?”
“可以申请,但我不建议这么做。”许文心微笑着拒绝了丁渭,“看照片你能确定吗?”
“刺青是在左脚脚腕对吧?我知道阿瑶有那样的刺青,不过我搬走以后,就没有跟她联络过,已经两年了,现在也找不到她了。”
“她的大名呢?”
“我不知道,我们以前是邻居,我知道她那时的住址,我们在小区散步的时候认识的,有时候会待在一起,后来我搬走了,就没怎么联络。我知道的不多,与其说是来提供线索,倒不如说我很想知道,是不是她。”
许文心点点头:“你能带我去她住的地方看看吗?”
车子开到F区,这是丁渭最早来这座城市落脚的地方,城市日新月异,这类似城中村的地方倒没什么改变,如果说阿瑶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那大概是噶布——一只半人高的德国牧羊犬。
“男人不会比一条狗能为你做得更多。“
阿瑶说这句话时的冷漠表情,丁渭记忆犹新。她们是因为这只狗认识的,丁渭还记得自己看着对方犹豫了两秒,怼了回去:
“狗能跟你上床吗?“
阿瑶扑哧笑了:“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我不这么干——等你到了我这个时候或许就明白了,性没那么重要。“
“不是说年纪越大欲望越强烈吗?“
“那要看内心跟欲望哪个成长得更快了。“
丁渭一直没懂。
阿瑶多大呢?二十四五?
虽然从没问过,虽然她常常一副历经沧桑的样子,但丁渭直觉阿瑶不会超过二十五岁。
丁渭曾经不止一次地想,有一天要成为比阿瑶更酷的人,比她更有说服力。
破败的老住宅区,年轻的业主大多已经搬走,剩下的多是老人和租户,五六层的板楼没有电梯,楼梯扶手积了厚厚的灰,灯光昏暗,不知是不是许久没走过这样的楼梯的缘故,丁渭紧张了起来,手脚抑制不住微微发抖。
不知是否注意到,许文心伸出手牵着丁渭,一起走了上去,什么也没说。
房间在四楼,几年前这里的一居室月租两千多,现在可能涨到三千出头,但对于需要养大型犬的人而言,没有更合适的了。颤抖着手摁响了门铃,无人应答,两人对视着正要开口,屋里传来了狗叫声。
“噶布?“丁渭试着叫了一声。
里面的狗可能是听懂了,叫得更大声了。
“应该是阿瑶的狗,看来阿瑶还住这里,我们联系一下管理人员吧。“丁渭转头对许文心说。
许文心点点头,还未开口,隔壁的门开了,出来个老奶奶:“你们来找小余?“
“小余是这里的住户吗?您知道她叫什么吗?“
“她叫……她叫……好像叫余什么姚,我们一般就叫她小余。这姑娘出去不知道几天了,这两天狗一直叫,我们都想报警了。“
“同志您好,我是警察,这位是余小姐的朋友,现在我们联系不到余小姐,能帮我们联系一下物业吗?“许文心离开警局前换了便衣,只是核实情况,万一弄错了造成麻烦不好,警察上门这种事说不定会传出什么谣言。
余瑶失踪了。
根据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来看,丁渭猜得没错,两年前她23岁,下个月她25岁生日。
她的家人暂时联系不到,但是从她的卧室提取了dna,是不是她,很快就能知道。
丁渭仿佛感到心在颤抖。她有如此强烈的直觉,与此同时,是更加强烈的抵触。
她们萍水相逢,她对她知之甚少,她还没来得及向她证实脚腕上蛇纹身的意义。事实上,丁渭不愿意承认,自己几乎要忘记了。漂泊两年,疲惫而充实,学会了很多东西,大步向前的人生里,对那个女人的记忆早已渐渐淡薄,然而那些回忆不是泥沙,没有散在脑海里,而像是贝类生物,捞起来,瞬间鲜活。
丁渭想起来那天去她家吃饭,自己问她:“为什么要文一条蛇呢?“
“嗯……你猜?“
“想不到才问啊。“
“我也不知道。“
“啊?“
“就是某天出现了这样的愿望吧,“阿瑶说着伸手摸向自己的脚腕:”觉得这里该有条蛇。“
“那是哪天呢?“
“不记得了。“
“我想想啊,一般来说,纹身的作用是记号,作为标志啊,纪念啊之类的,比如有部香港电影里,有个得了绝症的姑娘,每年在手臂上纹个环,像年轮一样,记录自己的余生;还有岩井俊二的小说里,女主是偷渡客,担心自己死于非命无人认领,就想在身体上留下记号;还有……“
“停——“阿瑶用右手手掌和左手食指做出”打住“的手势说道:”卧槽,你说的这些都没好下场啊,文艺界对纹身的人太不友好了!“
“不是啊,《燕尾蝶》,就是岩井俊二那个,结局挺好的,她只是担心而已。“
回忆到这里,丁渭的心抽了一下,不愿意回想起阿瑶接下来说的话。
丁渭在那个地方只住了几个月,她不讨厌那样的生活,精不精致是给别人看的,生活不是,邋遢的人住豪华公寓依旧是脏乱,自己的小房间反而容易打扫,但是她忍受不了一个小时以上的通勤,于是接受了同事的合租提议。
搬出去还有一个原因,有天晚上丁渭回去在小巷被流氓纠缠,幸好被出去遛狗的阿瑶碰见,才没出什么事,多少后怕。那一刻丁渭感觉到阿瑶说的,大型犬给人的安全感胜过男朋友。
不过丁渭想,或许正因为是狗吧,如果一个男人真的为了自己和歹徒搏斗受伤,但是自己并不喜欢他呢?弃之不义,对方要是终身残疾,倒成了自己耽误了人家,不知要给别人说成什么样。至于狗,养它终老也不过十几年,照顾得好不好也不会有外人在意,生命与生命之间,终究不对等。
但是这样的话不能对阿瑶说,至少在她知道阿瑶的故事之前不能说,合情理的设想不一定是真相。
那天晚上丁渭问阿瑶:“噶布为什么叫噶布啊?“
“这是《翡翠森林》里狼的名字,我很喜欢那个动画片。“
“讲什么的?“
“狼和羊啊。怂狼和天真羊的故事。“
“啊?“
“噶布虽然弱,但是他为了咩对抗狼群,我认为这很棒,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超级英雄,对抗世界需要的从来都是勇气,而不是能力,再能力超群的人也不会有那样的狂妄,他们必须做,那是一种激情。“
丁渭惊讶于阿瑶竟会说出这种类似于“用爱发电“的话,一时无言,竟没有再讨论下去。如果当时多问问,是不是现在能知道的更多呢?
回到家,洗漱完躺在床上,思绪仍然停不下来,围绕着那个人盘旋,人真的是复杂的生物啊,扑朔迷离。
究竟为什么要纹一条蛇呢?纹花臂是为了好看,但是蛇真的跟好看没什么关系啊,绕在脚边,甚至有些可怕。
回想起关于欲望的交谈,丁渭倾向于伊甸园的古蛇的传说,提醒自己要对欲望有所警觉?欲望究竟对阿瑶做过什么呢?
用蛇影射欲望完全不罕见,日本作家团鬼六的官能小说《花与蛇》,花隐喻女性,被蛇缠绕、吞噬,不过用SM题材去揣测自己的朋友太不礼貌了。
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里将蛇解读为男性生殖器,不过弗洛伊德已经把人性简化为性了。
突然发现想了这么多竟然都跟性有关,会不会只是跟一个属蛇的人有关呢?如果是,那又是谁呢?
一定要问问她,如果还能见到的话。
丁渭想起来,她没有她的联系方式,因为每次都是口头约定——实际上并没有见过很多次——没出过什么意外,直到要搬走的时候,那天去她家找她,开门的是一个只穿着裤衩的男人,惊觉对她了解太少,越是好奇越不知如何提问,匆忙间喝了杯茶就走了。
是跟他有关吗?
还有很多事要问她。
还有很多话要告诉她。
丁渭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那天她笑着对自己说:
“如果有一天我死于非命,就拜托你认出我脚踝的蛇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