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周末一篇《“不寒而栗”的爱情》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热烈讨论。伴随着文章内容产生的巨大争议,媒体伦理的问题又回到了大众的视野。
在众多批评声音中,三联生活周刊在《有罪推定?——为什么我们不这么报道“不寒而栗”的新闻》里对南方周末的文章写作提出批评,其中说到“一个公共媒体,不应该发这么一篇轻率的报道。作为公共媒体,报道是在行使一种公权力,这个职业最基本的要求是,尽量公正客观。而且,媒体在报道时有一个最为重要的边界,就是不做罪责的判定。”三联发布的内容其实这些年在新闻行业中也一直在讨论,“媒介审判”的现象一直备受争议。媒体用自己的观点引导受众的判断,这样是否做到了客观?于是,南方周末的这篇文章就引起了社会关于媒体是先报道还是先平衡的讨论。
事实上,在事件还没有被查明的时候,媒体率先报道存在一定的风险。风险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但是却是可以减低的。而为了降低不确定事件所带来的风险,就需要新闻媒体严格地要求新闻报道的专业性,遵循报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北大女生自杀事件并未查明,而南周率先报道不免会引导舆论的方向和关注焦点,再加上这篇文章中多出暗示男生对女生进行精神控制,导致悲剧的产生。那如果这个引导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抑或是没有写出全部的事实,就会对媒体的声望和影响力产生恶劣的影响。因此,对于事实不明的事件进行报道的时候,更应该谨慎、保证内容的客观公正。媒体需要做到的是描述,而不是告知。
客观意味着需要全面地向大众展示各方的声音。其实不论是三联,还是南周,在报道的时候都应该遵守客观真实的原则。南周的文章虽有提到男方拒绝解释,但是作者在行文的过程中,字里行间还是有对受众进行情感上的引导,大多受众会将男方的拒绝接受采访看作是一种心虚和回避。三联写文斥责南周报道方式不对,但却没有给出正解,只是一味地批驳南周,也是有失媒体的风范。
在北大女生自杀的原因还未得到证实之前,南周以“不寒而栗的爱情”为题进行报道,已经违背了客观真实的原则。既然没有得到男方或是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的证实,南周就不应将矛盾点引向两人的爱情。如若报道,应当做的是完整地讲述故事,让受众自行判断。在一切均未尘埃落定的时候,媒体应该保护每一位新闻当事人,而不是把他们推向风口浪尖。
发出的文章可以删掉,但给受众造成的影响却抹不去。目前国内的网络环境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媒体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引起受众对有争议人物的关注时,就极容易让他们受到网络暴力的伤害。媒体应时刻谨记的是自己这份影响力背后的责任与担当,不要为了“博眼球”而“铤而走险”,珍视受众给予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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