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已经知道自己有一定的酒量,但在单位各种聚餐时,我都做到了“真人不露相”。我深知,一个女同志,一旦喝多酒,失态的话,那就有损我是教师的光辉形象了。
那些年,我们农场学校之间经常有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自从我当上教务干事以后,中层以上的领导中,没有女领导,我虽然是一名干事,也经常被校长叫去陪外校的老师吃饭。
当年,学校食堂也没有酒杯,就是用饭碗喝酒。
那一次,有一个临校的领导带主任来我校交流教学经验,中午吃饭时,领导又叫我去陪酒。
我们每人一个饭碗(以前的饭碗都比较大),倒满了白酒,当年喝的酒,很少喝瓶装酒,都是散装酒,酒的度数一般都在50度左右。
虽然就我一名女同志,在酒桌上,我竟然没有装“怂”,而是,端起酒碗,和他们平起平坐。
但我有一个标准,我的酒量就是这一碗,多一口也不能喝。
他们男同志也不强迫我,他们觉得,我一个女同志,能喝这一碗酒已经不简单了。
把临校的领导送上客车以后,我们校长问我自己能回家吗?用不用他送我?
我说:“没事的,我自己能走。”
我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就回家了。
到家以后,我用家里的饭碗装了一碗水,就往我家的玻璃杯里面倒,水杯倒满了,但碗里面还有水。
老姜问我:“你这是在做什么?”我说:“我看看是这碗大,还是水杯大?”
他疑惑的问我:“你喝了一碗酒呀?这个碗能装半斤,水杯是三两的。”
我说:“是呀,我中午和校长他们喝酒,喝了这一碗,还没醉,自己骑自行车回来的。”
老姜说我:“你以后别傻乎乎的喝酒了,你今天能喝一碗,以后就会让你喝两碗。你要是真喝多的话,再骑自行车回家,一旦摔倒了,那后果会很严重的。”
我和他说:“你放心吧!我也不傻。”
就那次,不知道哪位领导把我喝一大碗酒,就是喝了半斤白酒的“事迹”传了出去。
在元旦的时候,学校组织以年级组为单位会餐,我们中层领导分到各个年级组里。
我被分到初三年级组,毕业年级的老师,辛苦了一个学期,一定要向她们道一声:辛苦啦!还要给她们鼓足干劲,为中考取得优异成绩奠定牢固的基础。
我提议大家斟满酒,能者多劳,不能喝的不强迫,但杯中必须有酒。
一桌十多个人,大家非常自觉,没有空杯的。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杯酒已经见底了。
男老师们还没尽兴,我让他们自己掌握点“度”,毕竟以前有的男老师酒后闹事,被“贬”到后勤当工人。
我记得我们的校长经常说:“老师不是普通百姓,就要夹着尾巴做人。”
王老师见我的酒杯也空了,执意要再给我倒一杯,我把酒杯握在手里,跟他说我不能再喝了,他说:“郭姐,别人不知道你的酒量,我还不知道吗?校长都说了,你喝半斤酒跟没喝一样!”
我就说:“喝了和没喝咋能一样呢?这一瓶酒,没喝的话,还是一瓶;你喝了一杯,瓶里的酒就不是一瓶了。”
我的话,把在座的老师说乐了,说我这是偷换概念!
看在大家高兴的份上,我就和他们喝了一样多的酒,而且看不出来我有醉态,这回他们算是见识了我的酒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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