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是个伪命题,听起来像某种廉价荷尔蒙爆发后,为了将其包裹成众人所认可的事物而扣上的名号。
“此间少年”、“彼之淑女”,男人听到这些话往往会打寒颤。至于什么内心被挖出来一块地方专门盛放你,祭奠我年少最美好的岁月,我们终有一日长大。这些话他简直是厌恶,更感受不出当事人所谓苦涩和酸楚的情绪。好好一个大活人被装在一个大骨灰盒里,没事揉揉搓搓表达表达自己这些年多么辛苦,不为那些被钟情的人,他自己也觉得毛骨悚然。
一见钟情是因为什么一件钟情,常态看脸,偶尔也是所见举动或说话方式让你喜欢,其次身体某个部位合人眼缘。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长得漂亮的比长得丑的更容易被一见钟情,有才的比蠢货更容易被一见钟情。
男人为此会思考,所谓的一见钟情是你喜欢这个人本身,还是只要符合了心理预设,那么任意符合的对象都可以被你一见钟情。如此想来终极的一见钟情对象应该是自我,存在于所有人心中的自恋倾向。
他其实也不愿意这么想,太丧,听起来就要孤独终老的节奏。但天性里的怀疑倾向总让他忍不住想刺一下人们眼中的“小美好”,“小幸福”。他不是个坏人,但偶尔研究精神作怪的时候也会好奇一件事情的走向。
中学时有女孩对他告白,说第一眼见到他在阳光下眼神慵懒地看书时就喜欢上了,他想笑,又憋住了。然后一本正经问清哪年哪月,告诉女孩当时在书桌下他刚给自己来了个handjob,有点累睁不开眼睛,拿书是为了打掩护。当年的话肯定比现在粗俗,至少这个英语单词他是不会的,也不知道用了这个代指后女孩受的心灵震撼会不会少一点,但想想那个年代估计她也不懂,到头来又要解释,总归逃不了粗俗二字。
后面女孩没听完就跑了,而且是哭着跑出教室的。男人知道她不会再喜欢他了,因为他打破了最重要的某样东西,这是比拒绝更严重的罪过,甚至因此恨上也不奇怪,事实上她也确实那么干了。直到毕业之前,他被全校同学叫了整整一年变态,附带教导处的报告和他爸的棍子皮带。
“变态”、“神经病”、“色狼”
说实话他后来也有后悔的念头,只是后悔的并不是说了过分的话,而是一玩就玩了个大的,以后都没有人敢跟他来个“一见钟情”了,这样一来他该怎么知道那些人面对不同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特殊反应。至于辱骂冷眼,他倒不是特别在乎,毕竟谁会在意自己没做过的事。又不是暴露癖,正常人怎么愿意在学校里脱裤子。
可是那个姑娘竟然如此轻易地相信了。乖乖,男人看着她红苹果似的脸颊和眼睛里毫不掩饰的恨意,觉得这种感情可比“一见钟情”来得诚实多了,也更漂亮。
人类的爱变化多端,他只要撒个小慌,就可以收获截然相反的情绪。至于“可是你不是爱我吗?为什么不爱真实的我?”,经此一役,他就能判定此句话绝对是本世纪最大的谎言。还没暴露自我就这德性,真暴露了岂不要放在火刑架上烧。
男人知道自己的皮相其实相当不错,要不然也不会在摆脱了“变态”认知后,又撞上那么多“被动一见钟情”,为了测试对方的反应他做过多种尝试,包括——
“关我屁事”,渣男,这通常要挨揍的
“抱歉,我们不适合”,眼泪与好人卡
“跟你上床倒行,交往就算了”,挨顿更狠的揍,被对方的爱慕者
“抱歉,我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做,只能辜负你的感情了”,标准回答,偶尔能收获男神评价
他拒绝过多少人,就在他人眼中形成了多少种形象,每个人眼中都有一个特定的他,并且对其他人信誓旦旦评价某某如何如何。这是整个游戏中最好玩的部分,也是精华所在。
试想一下,甭管好坏,连你自己也无法了解透彻的自我,被另一个人用笃信的口吻所定义,本身就是件讽刺性极强又理所当然的神奇之事。在普通人看来人一旦有了这样的经历,就会对感情不再信任,然而他却因此成了一个多情且虔诚的家伙。
他总能看到事物隐藏的美好以及同等分量的虚伪,所以他选择拥抱这份情感的热烈。与他交往的男男女女总控诉那份热恋时的缠绵和分手时的冷漠。
可这难道不正常吗?爱一个人自然去靠近,不爱时远离也是一种常态,如果连自己的心都不信任,那么爱的真实与否又有什么可深究的,从此无所谓真假。
爱是多美的情感,忠诚也是可贵的品质。所以他多情、放荡、自私也骄矜,男人为此从不自责,因为这是人类的本性,他如此深刻地理解,所以也包容这么做的其他人。因为无论背叛或者被背叛,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一生爱过很多人,背叛过,也被背叛过,但爱的时刻是真实的。
男人躺在晃晃悠悠的摇椅上,任由生命之火从衰老的身体里流逝。他回忆自己的前半生,发现确实如同年少预言那般孤独终老了,但也没多少遗憾,至今为止他都对生命中没有到来一只流口水的小怪物这件事由衷感激。
现在是凌晨一点,他没有赶上24点之前死,这是他最遗憾的事,因为男人有强迫症,他认为在24点整点停止呼吸才是最体面的死法。不过他也可以争取凌晨两点死,为此要多挨一些时刻。
生命结束之前该想些什么呢?男人回忆了情人与爱狗,发现还不足以支持渐渐闭阖的双眼。转而想起自己14岁和家人坐火车的经历。
那时他刚刚发育,半夜醒来被湿漉漉的裤裆惊醒了,骂着娘从卧铺下来的时候觑见对面有一小团光亮。仔细瞅了瞅,发现火车小桌上正坐着一个长头发的女人,看不清脸,拿着本当年很少见的电子阅读器,经典的黑色封皮,上面夹着个帮助观看的冷光卡片灯,光源就是从那里发出的。
男人,不,应该是男孩,注意到女人持着阅读器的姿势很特别。单手拖着,食指抵住书籍,另外三根指头弯曲扣住封面,牢牢地抓握着整本书。女人的手比普通女性大很多,骨节分明,手指又细又长,在光源下有种剔透的苍白。她没有看书,眼睛望着窗外似乎在思考什么,还没有卸妆的嘴唇呈现出鲜艳的朱红,抵着阅读器的边缘摩擦,挤压成一道特别好看的凹陷。
他多少被这一幕迷住了,不是对面的女人,而是黑色封皮里上演的一小幕场景。冷光下苍白弯曲的手指和朱红的嘴唇,午夜般的沉默,一只白骨蝴蝶煽动翅膀,准备迎接头顶鲜艳欲滴的樱桃。
黑、红、白
最普遍的搭配也是最合适的搭配,眼前的几种颜色组合在一起有种爆炸般的美,他凝视着画面的每一部分,看蝴蝶的翅膀触碰鲜艳的樱桃,一点又一点。他幼小的心灵中曾经模糊领悟地道理在生命最后一刻渐渐清晰,迷恋与失恋只有前后之差,正如:
“爱是瞬间的真实,死亡亦然”
凌晨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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