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周出差,今天回到律师事务所就收到法院送达的鉴定书。案子比较典型。某工业区厂房火灾,烧损厂房、设备和半成品。火灾损失数额是双方争议焦点之一,起诉之前,双方曾有协商解决的想法,但因意愿差距过大没有达成和解。原告起诉索赔火灾损失1400余万元,被告不认可。为查明事实,法院决定通过摇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鉴定。
被告委托我的团队代理案件。对于火灾案件及损失评估,我们是有明显专业优势的。承办律师从查勘现场、清点物品、查验票据到估算损失,全过程参与,没有丝毫懈怠。由于原告提出的损失金额明显依据不足,最终只确认了400余万元。
案件审理尚未终结,裁判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面对这一结论,原告内心该是忐忑的。反映出诉前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很多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常常是,我能到到多少赔偿?我要赔人家多少钱?……其实,当事人自己知道答案,最终审理结果如何还要看证据情况。但当事人不知道的是,找一名专业律师为他挽回的损失,通常会远远超过在律师费上讨价还价获得的“便宜”。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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