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种艺术的零星思考,陆续记在这里。
只是些个人思考,因为我是个粗人。不懂艺术,只能胡思乱想,很可能很粗浅很荒谬,抛砖引玉吧。
艺术,归根到底可以用一个顺序的模型来概括。
1交流感知,2激发想象,3个人感受醒悟等
那么,绘画就是视觉的感知,文学也是视觉的感知,而音乐是听觉的感知,电影是混合的视觉听觉感知,以此类推
这些感知进入大脑,就会激发想象,然后再激发个人向的精神收获。
一,留白
进一步比较文学和电影画面,前者在时间,空间上都可以留白,激发足够的想象,而电影只能在时间上留白,空间上则不能,比如任何一幅电影画面都是信息完备的,主人公手指上的烟灰会和远处跑闹的孩子一起形成信息进入观众的大脑。没有留白,也就激发不了想象力,这是电影的优点也是它的缺憾。
拨一下琴弦,余音绕梁,着墨较少但留白较多。一直拨动,演奏出个曲子来,就是没有留白。前者偏向雅,后者偏向俗。例子比比皆是,比如论语和韩非子,一个字字珠玑,一个掰开揉碎了说,再比如唐诗和宋词元曲。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只是当你没做选择的时候,所有的路都是你的,一旦做出选择,你就只有一条路了。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艺术的真谛也许就是在于此吧
二,文学性
其实这个思考,是由于想弄清“文学性”这一概念而来。所谓这种性或那种性,实际上是这种事物以区别于任何其它事物的特征,比如一部好的歌剧要有歌唱性。那么根据这种标准,冷军的超现实作品就不能算作是绘画因为这样的作品,完全可以用摄影表现出来。我认为,作品的特性包含艺术性和本身的特性两个层次,所以冷军的作品有艺术性而没有绘画性,艺术性是一种通性,层次较低,而且更缺乏稍微硬性一些的标准,小孩子的涂鸦也很难说一定就不是艺术。再或者汪国真的诗,就没有很好的体现出诗歌性。但必须强调的是,文学性强的作品,未必好看,这里只是单纯谈文学性本身。
三,代入感
比较两本小说,一是白鹿原,二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文无第一,但每个人心中的最佳小说只有一个,所以可以比较一下。
读白鹿原的时候,觉得很枯燥,全本都没有阅读的乐趣,根本是硬着头皮读,甚至很多地方写的很脏。而读爱情那本书呢,看一个开头就花了很多天,因为读不下去,但过了开头部分就快了很多,而且是非常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又舍不得读完的快乐矛盾心情。这也许是二者之间在代入感上的不同吧,一旦生成了代入感,读者就会迫不及待想知道“自己”的命运,好像去占卜算命那样。
四,人物和情节
还是用上两本小说为例,谈谈对人物和情节的一个认识,很粗浅。感谢简书,让我懂了小说和故事的不同之处。优秀小说必然塑造成功若干人物,而成功的故事是以故事核为中心。但是就说白鹿原吧,虽然有人说它成功之处之一是塑造了很多人物,实际阅读时却索然无味。而爱情那本书呢,虽然也成功地塑造了男一男二和女主这三个形象,但是像男一这类人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的,仅仅代表了所有人心中对真爱的执着的理想,换个角度来说也就是并不令人信服的人设,但小说却太成功了。为什么?感觉是作者紧紧地抓住了读者的心理,也是一种利用代入感吧。读者关心如果自己像乌洛伦蒂诺一样,最终会不会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但对什么田小娥黑娃白嘉轩则不太关心,至少陕西以外的人不关心,没什么共鸣。乌洛伦蒂诺在经历了几百个女人后还能大言不惭地对费尔明娜说出我为你保留了童真,读者很想嘲笑他不要脸,但有点笑不出来,因为他确实没撒谎,他对费尔明娜的那种从不打扰却一刻也没放弃的坚持,配得上这句话,他已经没有什么了,他的一生都只有对费尔明娜的爱。很难想象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能写出好几十万字,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马尔克斯最好的小说,就是这现实中的魔幻一般的情节。
五,模糊和画面感
用佩德罗巴勒莫来说。这真是本神奇的小说,用模糊的人物代称和地点,情节,先进行叙述,等读者阅读了很远才能反应过来那个段落是怎么回事,于是迫不及待地想读第二遍,去感受当时那个情节到底是咋回事,就如马尔克斯(他说拿到书的当晚就读了两遍),既不写实也不是简单的留白,而是模模糊糊,也许这就是文学的一种风格?
前面也说了文学性就是文学独一无二的特性,在写那部分时我其实没有想到哪部作品是真的几乎只能用笔来实现的,现在有了,就是佩德罗巴勒莫。因为你阅读过程中,根本形不成画面感,或者说你不得不总是去质疑你脑海里所形成的画面,是不是对的?这种拼图式的叙述结构,基本不可能用其它艺术形式来实现。所以,我觉得这本小说就是文学性最好的实例。
嗯,形不成画面感,竟然反而成了某类文学作品的一种特殊的独有的成功方式。
六,重构
曾经对朋克这个词很困惑,不太理解什么叫做蒸汽朋克,赛博朋克,后来懂了就是用另一个形式重构世界或事物。中短篇小说或者长篇里的某段设定也可以这样做。比如爱死机里吉巴罗的故事,基本原型就是得到仙女爱慕的小伙忘恩负义并最终得到惩罚的故事,或者说秦香莲的升级版,用印加女妖和西班牙侵略者的方式重构了一遍,等等吧。这种编剧手法可以确保不失手,有时也会有不错的亮眼表现,但还是谈不上惊艳,尤其被观众识破后就会略显尴尬。
七,对立冲突和读者掌控性
以《玛丽号》为例。一家人在闹鬼的船上,接连遇到怪事,妻子觉得不对要求返航,丈夫则坚持没事要求继续航行。这就是冲突,其实事实很清楚,但丈夫就是不愿相信,编剧给安排了一个全家赌上全部财产购买此船从而不能失败的理由,为丈夫这种顽固做解释。很合理,但也是传统套路。
鲁尔福的小说好看,在于总是出人意料。尽管是短篇小说,但每当读者以为自己掌握了作者的思路而略有自得时,下一句就将读者这种掌控感感击的粉碎。他的写作能将读者从现在突然带回几十年前,然后又拉到不知什么所谓的场景中,穿梭往复,一个立体的故事就丰满了起来。
八,魔幻现实主义
陈忠实肯定是对魔幻现实主义没看懂,有根本性误解,他以为在现实小说里加几段神话或者迷信就成了魔幻现实主义,而且同时也成了所谓的“秘史”,一举两得,多美。想的美!如果说现实部分是堆燃着的柴,那魔幻部分应该就是那上面飘渺的火。哪块是没有燃烧一点星火的柴?哪片又是没有一点柴变成的火?
真正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只是把这种写法当做向更高水平进军的一个途径。可惜,中国这帮所谓马尔克斯的学生们没几个认识了到这点,结果走了火入了魔,写出了一堆堆怪物来。我觉得原因应该是压力太大,要尽早出名,不肯下功夫创作真正的作品。像以前推荐过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很典型。初看不错,但随着了解的深入,越来越觉得作者对那个民族真正宝贵的东西,丝毫未触及,整部小说就是以一个外人的态度做猎奇般的走马观花。可能也怪不了作者,因为她文风就是散文型的童话,很难有深度。
九,社会功能
吴冠中先生讲一百个齐白石也抵不过一个鲁迅,就社会功能来说,我赞同。能讲出这话来的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对这世界还抱有希望的人。从他的这个对比角度来说,因为可以直击心灵,所以胜于音乐舞蹈绘画雕塑。
十,陀思妥耶夫斯基与故事会
看了一点刘邦厚的百年风流,100页,大概是全书的1/7吧。主要包括三个大段落。按理说篇幅不算短了,也有足够多的矛盾冲突和一些主题,作者文笔也算流畅,但难言精彩。可以说它是小说,但说是故事会里的长故事也可以。原因之一是人物的塑造似乎不太鲜明,很扁平,其他的原因还在思索中。如果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大段的心理描写,或者像尘埃落定那样用第一人称会不会好一些,不好说。这位作者对景物,对人物的描写也确实力求立体,但效果不好。没有深度是肯定的,也许因为综合呈现出的内容离读者太远,没有引起共情吧,人物和情节都很丰富,却匆匆而过。我对这个解释也不满意,再想想。
我想,如果弄懂了这本书到底哪里有问题,也许只要想明白它的某一句话就够了。它的风格就是最土的东北土话,加上作者或煽情或升华的旁白话外音,这二者结合起来似乎就让它的格调一下子低了下来。当然还因为剧本流水账一样的写法。用五个女人串起五处剧情,看似巧妙,实则低俗得把男主衬托成了见异思迁的渣男,而且本可以写的沉重的题材变成了风流韵事,可惜了刘邦厚的历史修为了。
读这本书,一方面想看看他如何写这段历史,一方面想看看他是如何失败的。如此冷门,也就是说基本没有文学价值,如何做到的。不深刻是肯定的,但因为什么?突然觉得一本书想要走进读者内心,必须先展示主角的内心。展示的越多,进入读者内心越深。
十一,安列卡列琳娜和孙行者
有个很想深入研究的课题,先写在这里。
如果把安列卡列琳娜这本书各种角色的名字,换成中国的名字,比如川建国,孙行者,黄渤之类。对于俄国读者,西方读者,中国读者,都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中国人认为名字仅仅是个代号,心理学说姓名会对人产生心理暗示,而马尔克斯说名字和本人的性格言行会暗暗相符。我认为,在小说中,姓名能够引起读者的联想,属于创作的一部分。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小说里的“史密斯”仅仅是个代号,这类外国名字如果能字体顺眼,再和背景身份符合,和文字押韵就再好不过了,而如果叫“川建国”则会每次读到时都会引发一些联想,在人物初次登场时尤甚。而对于西方人来说,史密斯这个名字会有一些含义,而对“川建国”则没什么感觉。
很浅显的道理,却值得关注。白鹿原里的白嘉轩和鹿子霖的名字设计的非常棒,符合旧时代特征,而且雅俗共赏,但如果改成孙行者和猪八戒,会不会仍然让这本小说成为一部很多人认定的名著呢?一个外国人看这小说时,是不是也能感受这两个名字使这部小说升华了呢?
如果你想写一部全人类都觉得优秀的小说,角色姓名该如何设计呢?
十二,排版
百年风流这本书和白鹿原的不同,其中之一是排版不同。百年这书很多对话,或者简单的描写都是单行成段,而白鹿原的段落比较长,叙述密度较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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