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位姓唐的制府,审查一宗已定性的杀人案。
有一天夜里,他独自在灯下审核案件卷宗,忽然听到窗外有时断时续的哭泣声,唐制府命仆人出去查看,仆人刚出去就惊叫一声昏死过去。唐制府急忙出来查看,只见一个浑身是血的鬼跪在台阶下,唐制府是行武出身,毫不畏惧,厉声高喝,那鬼叩头说:“杀我的人是贾飞,一审县官却误判的是陈锋,真凶逍遥法外,我死不瞑目。”唐制府大惊,然后说了一声:“知道了。”那鬼听闻此言即刻离去。
第二天,唐制府亲自提审此案,查看了证人提供的死者的衣服鞋子等物件,与昨夜鬼身上穿得一样,这让唐制府信以为真,竟改判贾飞为凶手。
原审县官百般申辩,拿出充分的证据,坚决不同意此案改判。
唐制府的一个下属见到领导突然改判,认为其中必有原因,婉转地向唐制府打听,唐制府将见鬼之事说给这个下属,下属当时也很疑惑。
当天晚上,下属来见唐制府问:“鬼从哪儿来的?”唐制府说:“我见到时,他已在台阶下面。”下属问:“鬼怎么走的?”唐制府说:“他飞一样的越墙而走。”下属说:“鬼只有魂魄没有肉躯,离开时应该是化为无形,越墙是不合理的。”
两人随即走到鬼越墙之处查看,看到上面有几处脚印,墙外也有脚印。下属指着脚印说:“这一定是凶手陈锋收买了有功夫的强盗来装鬼。”唐制府沉思不语。
后来唐制府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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