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分割为先,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分割。至于孩子的问题,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享有探望权。
具体来说,结合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等规定:
1.财产分割的一般规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特殊财产分割
(1)房屋的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财产问题可通过公众号留言咨询。婚姻是每个人一生的殿堂,当你卡在婚姻中进退不得的时候,关注 婚姻律师在线。
②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① 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②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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