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神神晃晃的,一直不愿动起来去做事,直到晚上鸡飞狗跳的,总是什么也没做的好。
想还是把几件衣服洗完,磨磨蹭蹭,看到浇琳进来,不知怎地,就开始聊起了看书的经历。
我看的书真是少,想起小学初中高中,看的书竟都是同学带入坑的。否则定是一本都未能读完。浇琳表示同感,不读书的日子觉得整个人思想都很虚浮,说不出几句深刻的话。我们便肆意谈起了巴黎圣母院、莎士比亚、平凡的世界、牛虻,说一定要看书了,是想要回到那种三毛所说的风过群山,花飞满天的感觉,那么会心,那么轻松,那么清纯的感觉。
洗完衣服已是凌晨,我又为了心中那种炙热的情感翻开了今天没看完的三毛的书,读完了那一篇文章,就是说你读过的书不是过眼云烟,它在你的气质里,在你的生活里。想起昨晚听的人民日报夜读,那位日常读诗的外卖小哥,也正是这样吧!
高级乐趣比专业高贵。
很是同意三毛写的那些话,读了书多的人,说话都一套一套的,让人看起来费脑筋。可是很奇怪,为什么一个人在某些时候就想拿起笔来写下心情呢?与文化程度无关,与优秀程度无关,哪怕他是全班最差的那个人,都是这样,比如曲筱绡拿起笔来分析赵医生,比如我的小弟弟写他那些小心思。
文字和文章和书,真的很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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