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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似乎又立功了
无论什么时候,就算是新年期间,突发的热点也依然会如期而至。在宁波就出了一起老虎咬人的事件。
1月29日下午,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张某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及李某某妻子购票入园后,张某、李某某未买票,从动物园北门西侧翻越3米高的动物园外围墙,又无视警示标识钻过铁丝网,再爬上老虎散放区3米高的围墙(围墙外侧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顶部装有70厘米宽网格状铁栅栏)。张某进入老虎散放区,结果被老虎咬死。(1月30日人民网)
很多人十分理解老虎咬人的行为,认为错不在老虎。因为此人逃票在先,而且十分无脑的跑到老虎的领地去嘚瑟,这基本是找死的行为。他不仅爬过三米高的围墙,而且在饲养员的警告下依然置若罔闻,拿老虎当肉鸡,这又能怪谁呢。
但是,就像每一件争议事件都会有两方观点对峙一样,这个老虎的事件也依然如此。
公德判断的分裂
例如本例老虎咬人的事件,许多微博大号和满天散花圣母提出了一个万能解释:穷。
在这种演绎下,故事变成了另外一个走向。被咬者是因为穷,所以才给妻子儿子买票,而自己翻墙入园,才遭受不幸的。
有了万能解释,潜台词就是,想要改变违规行为,就必须先解决根本问题,而根本问题就是穷,这个是国家几十年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所以问题又绕回来了,他们得到了重要结论:违规是可以被理解的。
这个逻辑显然有问题。
我觉得社会规则最怕万能解释。如果有这么一条,就往往无法讨论下去了。而所有的背离公德的行为都可以往这个理由上套用:缺斤短两可以因为穷,乱停车是因为穷,插队抢行是因为穷,随处大小便是因为穷……谁敢说如果发掘一下背后的故事,也许都能解释的通呢。
公德这件事很小么?
违反公德的行为事情其实往往不大,违反者也不多,但是就像是在米饭中的砂砾一样让人厌烦。
有谁没遇到大家顺序排队,但是有人就若无其事强行插队的事情呢。
老虎在这个事件里面其实是充当的一个法官的作用,将违反公德者,用最严苛的自然法则予以裁判。而这往往是我们在平常生活中是难以做到的。前些日子有个孕妇因为劝阻某男在电梯间抽烟,结果却被暴打;而因为插队而打架的事,简直十分常见,我还亲眼见过插队的大妈反而在公交车上骂一路,似乎她才是被低素质人员冒犯到了----这真是挺让人无奈的事情。
在真实生活中,维护公德是需要付出相当大成本的。如果缺乏相应的力量,还有可能付出很大的代价。
我们的社会中,依然广泛存在着小范围的丛林法则环境。太多的人扈气横生,并不依靠社会共识来解决问题。在这种可能的暴戾环境下,我们通常不是很敢于维护社会正义的,维护会造成冲突,冲突可能会造成损失。都是普通人,量力而为是自然的选择。如果正义感过剩,却没有相配的力量,也许并不是很好的选择。不得不说:
中国的社会规则还处在一个很粗糙的阶段
在中国,人们的共识还处在仅限:杀人偿命,抢劫偷盗有罪的领域,这都是刑事级别的社会共识。但是对于公德级别,不仅没有共识,还处处显示出分裂的认知。
例如插队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是应该被别人喝止还是应该被罚款?无视红灯疾行猛拐被撞是不是应该自负全责?乱停车被被人报复性划车,这样的行为是否合适?劝阻别人在公共场所抽烟如果被骂事妈能怎么办?……
人们认知的分裂往往取决于你处于哪个人群,是你的利益受到侵犯还是你侵犯了别人的利益。认知的基础往往就是对自己怎么更有利罢了。
所以,对于本次老虎咬死人的事件,有的人表现得那么义愤就可以理解了。在他们看来,翻墙逃票不是什么大事,所以罪不至死。被咬死实在是太过严厉的惩罚了。可惜老虎不是小白兔,没有圣母之心,敢于侵犯他的领地的就直接解决掉,我们去动物园不就是想看它的这分雄姿么。所以说自作孽,真是没有办法的。
老虎近两年已经不是第一次扮演维护社会公义的角色了,去年八达岭野生公园的老虎也发威一次,咬死咬伤擅自下车的某女士等人,现在要求动物园赔偿的官司还未了结。
这两次舆论大都为老虎叫好,其实是我们见多了侵犯民众利益却能不受任何制裁,面对这种无力现实的一种补偿心理。
公德往往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支撑,所以违反成本出奇的低。如果大家的认知再分裂,那么社会风气向好,真是遥遥无期。大家都不认为是对的事情,让人遵守什么规则呢?
我们绝大多数人还是希望社会风气会变得更好。这需要我们长期习惯的养成,而且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共识,可能需要从孩子就开始,进行漫长的教育。不过看着现在熊孩子满地跑,以打扰别人,破坏公物为乐,许多家长却漠视自己教育之责的现实,还是挺让人失望的。可能这种改变,需要更漫长的时间吧。
希望未来不要总是让老虎成为我们的公德裁判。老虎何辜,咬了人还要被处死。他们只是出于本能,却死在了逃150元票价下的低劣理由,真是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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