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如何理解婚姻》,文章里面缓引的观点都是外国的,比如心理学教授埃利·J·芬克尔(Eli.J.Finkel)从马斯洛需求理论给婚姻写了一段解释:婚姻的作用是为了支持双方个体得到自我实现!芬克尔援引了心理学家奥托·兰克(Otto Rank)对婚姻的定义, “一个人帮助另一个人发展、成长,同时不过多侵犯对方的个性。”
但专栏作家大卫·布鲁克斯并不认同芬克尔对婚姻的解释,他认为这种婚姻观念冷漠而疏离,他在《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中说, “如果你是为了追求自我实现而结婚,那么你会经常感到沮丧,因为婚姻,特别是育儿,会不断地拖着你远离自我目标”。 比起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解释婚姻,布鲁克斯更倾向于一个名为“四种幸福”的模型。“四种幸福”理论中,最低等的幸福是物质享受;然后是成就感;接着是贡献力,也就是我们从回馈他人中获得的快乐;最高等级的幸福是道德上的快乐,即把自己奉献给某种高尚的事业或无条件的爱时获得的强烈满足感。
读完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中国人对于婚姻的态度好像从来没有上升到学术角度去探索或者研究,好像也没有听说过中国古代有专门研究婚姻问题的名人。(现代可能有,但都是从西方角度去理解,这不在今天的考虑范围之内。)其实仔细想想,中国从古到今对婚姻的态度是很微妙的,即重视又不重视。在古代一桩婚姻的结成,是极其慎重,并有着一套极为复杂和繁琐的手续!可见,是一种极其重视的态度,但是古代的婚姻基本都属于盲婚哑嫁,所以对婚姻的男女双方而言都是一场运气的对赌,大家手里其实都没多少胜算。所以,总结一下,每个家族对于成年家庭成员的婚姻都是极其重视,也可以左右这个成员的婚姻;而做为婚姻主体的男女双方,虽然重视,但并没有自主权。所以说中国人对婚姻态度是很微妙的,你说重视吧,但是作为婚姻主体的双方,却往往是一种听天由命状态。
现代中国人对婚姻的态度,更是一种说不出的混乱。都说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但是到了真正结婚的时候,物质基础才是决定一切的基础。一边男人说女人现实,一边女人说不给就是不爱。男人希望花最少的代价娶一个功能齐全的太太,女人又希望男人能为自己交纳爱情和物质的双保险。说到底就是双方谁对谁都没有足够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开始的基础就是如此,两个互相理性的人还有可能维持婚姻的延续,如果两个都以自我感觉为主的人,婚姻基本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了。说到底大家都在用物质来衡量一段婚姻的安全,所以谁也别说谁了,都差不多。
想想真的很可笑,追求了一百多年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到头来都狗屁不是。恋爱是自由了,却都不知道怎么爱了;婚姻可以自由了,才发现原来还是老祖宗传下来“门当户对”是颠仆不破的真理!得,白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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