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岁的时候,就被妈妈送到了一个家庭英语培训班。我没有排斥,觉得挺好玩儿的,因为上课就是学学说话,听听课文。随着年龄的增长,除了周五以外,周六又多了一节课。我的老师们是一堆夫妇,男老师教口语,女老师教单词和语法。我永远记得男老师发音纯正,总是在我站起来发言时,他坐到小板凳上以便和我平视,慈爱的半搂着我,或提醒我下语句,或提醒我的发音。他很有耐心,班上每一个孩子仿佛都是他的孩子,他的样子和做事方式很独特、很新颖,我非常喜欢上他的课。而周六的课,他的妻子,会稍微严厉一些,我记得最清楚的一节课是,听写的单词我一个都不会,她耐心的用橘黄色的水笔帮我一个一个拼对,并没有批评我。尽管如此,周六的课还是被我拉上了黑名单,死活都不再去。不得不承认,在单词方面,我确实没有什么越挫越勇的决心,从小就是。
上高中后,因为一次新概念背诵大赛的海选,我在我的英文老师面前背了第一篇课文,他也是个男老师,非常不困于教条,他说我的发音很好,他鼓励我,并耐心讲解发音的更多技巧。青春期的我,很叛逆,非常的不听话,但只有在喜欢的老师面前,才认真学习。例如,学文的我,生物课排第二,就是因为那位生物的女老师跟我关系特别好,像姐姐。扯回来,那时第一次有老师夸奖我的发音,特别高兴,便更努力的背诵。
我的大学英语老师,是一位老教授,虽然我还是一直畏惧或者说逃避去背单词,但凭借着很好听的发音,还是被老师逮住立为重点关注对象。也是那位老教授告诉的我,“一个好的翻译,语文的水平一定不差”,这句话一直影响我至今。
毕业后,我结识了自己的第一个美国朋友Ashleigh,我们非常投缘,一开始她总问我是不是留过学,或者去刻意学过口语,我答没有。她惊呼我表达时的英文语序逻辑和发音。这一次,我才真正相信自己的发音确实还不错。
我确实是一个对发音有执念的人,又因为发音而对口语产生执念,继而萌生了翻译。由于我不喜欢背单词和语法,所以英语一只是停滞状态。当获得Ashleigh的认可时,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可以再这样荒废英语。那时,机缘巧合,我看见了美国基督邮报招募翻译义工的消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报名了。编辑给了我一篇文章,算是考试。我翻译完成后,忐忑的回复了邮件,心里非常紧张。我从没有完完整整的翻译过一篇文章,从头到尾,只凭语感,是对是错全然无知。但offer静静的躺在邮箱里时,我激动得不知所措,自己竟就这样成了翻译义工?为了不辜负编辑对我的信任,我决心重拾英语,好好的重拾。
那个火热的“一万小时定律”也触动了我的内心,就算翻译只是自己生活中的一项娱乐爱好,也想看看一万小时候以后,它是个什么样子。2014年我正式加入美国基督邮报,从信仰而言,我感到无比荣耀。从生活而言,它给了我另一种解闷儿的方式。虽然有时也会被拗口的神学词汇弄和莫名其妙的俚语弄得想撞墙,但,也算是痛并快乐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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