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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唐诗1:声律

读唐诗1:声律

作者: 马也驰迟 | 来源:发表于2018-04-26 14:02 被阅读0次

    王国维《宋元戏曲考·序》: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

    《诗经》时代,是四言诗的时代,诗风淳朴厚重,诗与音乐紧密结合。

    战国的楚辞时代,诗的体式扩大了,包容量大大增加了,诗风也由文到质,哀婉典丽,诗与乐逐渐分离,能够演唱的大概只有《九歌》了。

    两汉魏建时期,汉代乐府勃兴,五言诗定型,诗风由文返质,诗与乐重新结合。

    南朝时期,(齐言、杂言、平声韵、仄声韵、平仄交替),诗歌创作向格律化的方向发展了,人工美就开始代替自然美。

    唐代,近体诗蓬勃发展,各体诗歌得到了全面发展,格律诗极为昌盛,诗歌发展到了极致,后人很难超越。

    宋代,诗歌得到新发展。

    钱钟书:唐诗多以丰神情韵见长;宋诗多以筋骨思辨见胜。

    启功:唐以前诗是长出来的,唐人诗是嚷出来的,宋人诗是想出来的,宋以后诗就仿出来的。嚷者,理直气壮,出以无心;想者,熟虑深思,行以有意耳。

    唐诗重理想而宋诗重实际;唐诗重情韵而宋诗重理趣;唐诗重自然而宋诗重技巧;唐诗重风骨而宋诗重禅境。

    声律

    朱光潜《论诗·诗的音律本身的的价值》:艺术的基本原则是“寓变化与整齐”。诗的音律好处之一,就在给你一个整齐的东西做基础,可以让你去变化。就作者说,迁就已成规律是一种困难,但是战胜技术的困难是艺术创造的乐事,读诗的快感也常起于难能可贵的纯熟与巧妙。许多词律分析起来多么复杂,但是在大词人手里运用起来,又多么自然!把极勉强的东西化成极自然,这是最能使我们惊赞的。

    格律、声律就是作诗的规则。

    第一点是体式。近体诗有这样的要求:一是用韵,要求一韵到底,除首句以外,只在偶句押韵。二是字的声调安排分平仄:一句之内,平仄相间;两句之间,平仄相对;两联之间,平仄相粘。三是中间两联要求对仗;四是篇制。

    第二点,音节和节奏。

    音节,是汉字的一个基本特点,一个汉子就是一个音节。

    顿。在中国诗歌里大体上是两个音节组成一个音组。一个音组,习惯上要顿一下。

    四言诗,应该是两顿。“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两字一顿。有时诗意不该顿,但因形成了阅读习惯,也是两字一顿。“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自、伯、之、东,这四个字本身没有太多意义关联,习惯上还是读成“自伯——之东。”

    五言诗,一般是三顿;七言诗,一般是四顿。

    逗。把上述某些顿可以合并,组成一个停留时间比较长的顿。五、七言诗基本上就由两组音节组成。(林庚称“半逗律”)

    一句诗上而下三或上四下三,较易形成韵味;如果是上三下二或上三下四,就成了文的写法了。朱光潜例:“似梅花——落地,如柳絮——因风”,“送终时——有雪,归葬处——无云”,“静爱竹——时来野寺,独寻春——偶过溪桥”。就有散文味道了。读起来不畅快,打破固有的结构模式,有拗峭不平的感觉。韩愈以文为诗,走的就是这条路子。上述诗句,因阅读习惯的作用,往往被人读成,“似梅——花落地,如柳——絮因风”

    “送终——时有雪,归葬——处无云”,但这样一来,使得音节和顿逗,与文字、诗句的意义分离开来了。

    节奏是诗歌的要素,产生诗的音乐性与美感。它除了在顿、逗这些基本点上表现出来以外,在韵上也有着明显的体现。韵的主要作用是形成节奏与前后呼应。换韵的规则:韵是押在偶句的,但作者要换韵,提前在奇句就开始用欲换之韵,使读者有了一个心理预期。

    第三点,韵和韵部。

    韵是诗歌最基本的要素,同一音系的字在若干诗句的相同处所反复出现,便形成韵律。

    《平水韵》是宋元明清几代人共同使用的一部韵书。

    唐人作诗和宋人作诗有所不同。宋人作诗,非常守规范。由于律诗此时已完全定型,所以宋人极少失对、失粘或出韵的作品。唐人不一样,唐人毕竟处在更注重自由创作的一个时代,同时,近体诗的相关法则在初唐、盛唐的时候还不是特别的精密,一些失粘和出韵的情况还是有的。

    与用韵相比,调与平仄就更为重要了。中国诗是讲声调的,这点与其他国家的语言有所不同。

    早在人们对声调有自觉意识之前,中国语言就有了这些声调。到了后来,人们对语音的认识逐渐自觉化了,意识到了调的存在。古人在魏晋时期就已经开始注意到调的问题,到了永明年间,有了一批文士自觉地去精研声调。

    周颙最早在理论上充分四声进行了考察和研究,而沈约几个人则更多地把四声运用到了创作实践里边去,即四声八病。他的贡献就是既注重了差异,又在差异之中追求和谐。

    唐人的两大变化,四声二元化,即平仄;发明了粘式律。

    从整体看,格律诗的最大特点在于对立统一。对立,指声调之平仄、诗句之偶对,在两句之间都是两两相反相对的;统一,既指由这种对立形成的一种互补结构,也指联与联之间的紧相粘合与全诗的整体和谐。

    律诗的几个鲜明的特点:其一,八句四联。首联、颔联、颈联、尾联,在每一联中,上局叫出句,下句叫对句。其二,偶句末字须押同一韵部的韵,而且一般为平声韵。其三,平仄多以两个字为一组,或交错,或相对,或相粘。具体来说,一句之内,每组平仄是交错的:前面二字是平平,后面二字便须仄仄;一联之间,相同位置的平仄是相对的:出句(即上句)首二字是仄仄,对句(即下句)首二句便须平平;联与联之间,每组平仄是相粘的:下联出句与上联对句的平仄,除末字不同外,其余均应相互粘合,大致相同。其四,中间而联需要对仗。

    还有几点规则和变化需要注意。一是要避免孤平。所谓孤平,就是指在五言“平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除了尾字的平声之外(尾字的平声是韵脚),一句诗中只剩下了一个平声字,是不允许的。二是要避免三平调或三仄脚。即收尾三字都是平声或全是仄声。三是在不犯孤平的前提下,诗句中第一字、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是可平可仄的,俗称“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七言律诗,实际上是在五言律诗每句句首增加两个不同的音节,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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