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看这么精彩的小说了,语言简练,情节动人,内涵丰富,可能这三个平白的形容表达不了我看完以后的感受,但也只得如此,免得太过夸张,被人嘲笑少见多怪。
其实一开始我没有报有太大的希望,因为对于我,阿富汗的故事太过遥远,可能我无法沉浸其中,但只看了第一章我就知道, I love it.
全书以第一视角展开,以回忆的开方式开始,按照时间轴的顺序逐渐展开,最后结尾又回到了全书开始的地方。
全书可以分为几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和哈桑在阿富汗的童年时光,在风筝大赛上哈桑拼命为我追回风筝为高潮。风格明快。第二部分,因为战争至美国避难并在那里度过了平淡平凡的十几年,和索拉雅结婚,无子,对过去耿耿于怀,父亲离世。风格沉郁。第三部分带着被救赎的心情,重返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救出哈桑的遗孤索博拉。风格激烈。第四部分,带着了无生趣的索博拉回到旧金山之口的生活,风格平静。
全书有两条主线贯穿其中,一条是我与父亲之间的那种既亲近又疏远的感情,一条是我与哈桑直接那种血浓于水的感情,亲近时的炽热,背叛后的痛苦,离开后的追思。这两条主线相互交错,互为依托,在整个战时的大背景下显得更加生动。小说中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是极其成功的,几大主角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阿米尔少爷
全书都是以“我”的视角开展的,我叫阿米尔,出生在阿富汗地区一个富人区,父亲是当地非常有名望的商人。我的出生导致母亲难产而死,同时我并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勇敢、善战,不热衷于足球,也不喜欢任何角斗性的比赛,总而言之,我并不像他,我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和写作,而这却是爸爸所不屑的。整个童年都活在爸爸的阴影里面,渴望达到他的认可,我爱他也恨他,爱他是因为崇拜他,他那么勇敢、善良、正直,可能我这辈子都达不到他的水平,恨他是因为他总是忽视我的存在,从不表扬夸赞我,让我黯然神伤。
这是个刻画的非常成功的角色。因为家庭的影响他的性格相对懦弱,以至于在哈桑收到欺侮时终于未能挺身而出,但他也是善良的,为此他背负了大半生的愧疚,终于带着恐惧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完成自我的救赎。
父亲
对于父亲的刻画,作者采用了侧面烘托的方法。通过描写父亲对仆人的态度、重金修建孤儿院、所有人对他的尊重与崇敬来体现他的勇武、精明、善良,总之是一个引以为傲的父亲,除了对我不够亲热以外。但讽刺的是,父亲过世十年后我知道了一个丑陋的事实,哈桑原来是他的私生子,知道真相的我十分痛苦,可事已至此,也只能介绍。父亲是属于阿富汗的,在那个地方他孔武有力,英明精干,让人仰视,一旦离开了那个地方,他的形象就逐渐庸常,终于因肺癌离世 。
哈桑
全文着墨最多的人物,我仆人的儿子,我的童年玩伴,我同父异母的兄弟(得知此事他已不在人世),他正直、善良、聪明,比起我他更像父亲,也深受父亲喜爱,为此我多次嫉妒,哈桑真的爱我,我们一起调皮捣蛋,他却独揽罪名,他认真的听我讲故事,笃定我以后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他为了保护我,勇敢的与坏孩子抗争,在追风筝的时候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他遭受了坏孩子的报复,我亲眼看见他被欺辱,却由于懦弱转身离开,他知道,他全部都知道,但他原谅了我,我却无法再面对他,想着法儿把他赶走,我竟卑劣至此。那以后我避难至美国,而哈桑一直在战乱中的阿富汗艰难生存,直道塔利班政府残忍杀害了他。他都未曾恨过我,甚至他都还不知道我们血脉相连。
拉辛汗
父亲最好的朋友,我的忘年交。那些年父亲未曾给我的爱和认同拉辛汗给了我,我不止一次幻想过,如果拉辛汗是我的父亲就好了,他同样洞悉一切,他一直对我怀有期望,但是我却让他失望了,他知道我的懦弱,他一直在等 我忏悔,我却比他想象的还要不堪,临终前,他给我打了电话:”回来吧,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最终我回到那个地方,带着恐惧去找寻哈桑的遗孤——索博拉。带他回到旧金山。战火毁了他的家园,让他失去双亲,在陌生的国度他不发一言,但我必须守护他,为他——千千万万遍,这是再次成为好人的机会。
零零碎碎,不成体系,聊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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