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这本小说的刚开始有些读不进去,不晓得作者想讲什么,后来慢慢放弃了焦虑,去寻找什么的想法和焦虑,慢慢地平静的听这本书来倾诉,通体感觉是平静和,作者叙事地优雅的节制。
小说主人翁斯通纳,一个从土地里生长的人,一次偶然机会,因为政府扶植下,父亲让斯通纳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农业知识,是无望的父亲希望在自己还能负荷的情况下,让儿子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也许终归还是回到土地上来,一如自己和自己的父辈,继续与这贫瘠的土地奋斗。也许父亲还是有希望,希望听过斯通纳进入大学后学习的知识和技术可以改变这贫瘠的土地,给予希望。
后来斯通纳进入大学,因为课程设计开始接触英国文学,大一那一学年,度过自己的辛酸,与大学其他人的格格不入,大二因为课程设计,开始上英国文学,遇到了斯隆,一个经常会使用轻蔑,看不上的口气跟学生们上课,但却带领斯通纳进去了文学的魅力之中,慢慢地斯通纳研修的科目,越来越多地更加修习文学课程,而最终脱离土地,在哥伦比亚大学作为英文系从教人员,结婚,教学,研究,生字,直至死亡。
没有斑斓起伏多变的剧情,大让我一直很感动的点在于他作为大学教授对教习学生,做课题学术研究中的痴迷热爱,对教学方式的尝试和创新,热忱,这才是一个大学社会里保持持续生命力,能够影响一代代学子学习成长收获的基石,但作为一个教授,一个普通的人,面对生活工作中的挫折和磨难,那种无力和困苦是每个人都会面对,
另外一点是整个生命中,经历了一战和二战,对于战争,斯通纳并没有参与,但作为第三者,冷眼旁观了战争对学校、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即使再师出有名,是正当防卫还是侵略,战争无疑都是一种屠杀,一群群年轻学子和教职人员葬身其中。一战中斯通纳的好朋友战死在法国的前线,二战中,斯通纳的女婿奉献了年轻的生命,虽然失去的朋友不是至亲,但朋友的缺失在往后的生命里不断提醒和冒出来,纠缠着和给他带来痛苦,女婿和女儿并非是真爱,女婿的死亡对女儿来说未必是坏事,但也失去了让女儿变得更幸福的可能性,酗酒、迷失,找不到自我,沉沦,无法幸福。
斯通纳悲情的婚姻,一个直男迅速地开始一段爱情,迅速的无计划地进入婚姻,进入婚姻后,短暂地从未体验到幸福便已深知这时段失败的婚姻。我无法理解为什么女主人的种种怪异行为和想法,对性的扭曲式理解,无法感知爱,无法给予爱,更无法好好地被爱,扭曲,变化无常,甚是讨厌,婚后与斯通纳种种的所谓战争,不知道那是种什么逻辑,觉得可怜但一点不觉得同情。
“斯通纳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对年纪稍长的同事来说,他的名字意味着让人想起等待大家的那个最后的结局;在年纪更轻的听来,这个名字不过是勾起毫无意义的过去的某种声音而已,而且没有什么共性可以跟他们本人或者自己的职业联系起来”
一个人死后嫩被多少人记得她曾活过,又会被记多久,有多少在追逐者这样的生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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