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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物的坏毛病 奥运会应该是干什么的?

大人物的坏毛病 奥运会应该是干什么的?

作者: 李成__北京 | 来源:发表于2024-07-27 13:50 被阅读0次

    知识点一:

    大人物的坏毛病

    如果想从平凡的同事中脱颖而出,去做个大人物,应该设法突出自己,甚至去做一些不受同辈欢迎的事情。

    空手道的学校,把武术教育和品德教育结合在了一起,上课之前要背诵学生守则,下课之前要背诵“黑带精神”。家长们对这种教法非常认可:毕竟没有多少人指望孩子真用空手道打架,而优良的品质则是很必要的。

    “黑带精神”中有一条,叫做“谦逊”。所谓谦逊,就是永远都不要吹嘘自己,但是可以夸奖别人。

    如果你这次考试成绩好,而你的同学没考好,你绝对不要在他面前炫耀自己考得好,最好连提都不提。如果你是一个武术高手,而别人问你武术练得如何,说假话当然也不好,所以你应该回答“我喜欢练武”。

    这种谦逊态度,非常符合心目中牛人的形象。人分四等:没本事有脾气、没本事没脾气、有本事有脾气、有本事没脾气。最高境界,就是有本事没脾气。

    谦逊也好,有本事没脾气也好,都是对大人物的期待——希望他如此,喜欢这样的人。可是大人物本身未必真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做个谦逊和没脾气的人,是否有利于成为大人物呢?

    据斯坦福大学管理学教授Jeffrey Pfeffer在Power: Why Some People Have It—and Others Don’t(《权力:为什么有的人有——而别人没有》)一书说,如果你想从平凡的同事中脱颖而出,去做个大人物,你应该设法突出自己。

    一般认为应该让能力和成绩自动说明一切,你要真是个厉害的人物根本没必要自我吹嘘。可是Pfeffer说,你要真的很厉害了、已经上去了,你的确不用吹了 ——吹的目的就是为了上去!

    亨利·基辛格,还在读书的时候,他就非常能自我吹嘘,甚至可以说傲慢无礼。明明是个学生,却在同学中间摆教授一样的谱。他每次跟别人约时间都故意表现自己时间表很紧,而且一定要迟到十五分钟。

    按一般眼光,基辛格不但欺下,而且媚上。他想让一个政界要人当自己的导师,这位要人想把他打发走,说你把这25本书都读了再来找我吧。别的学生在这一步都会知趣地退出,而基辛格真的去读了那25本书,还写出了详细的读书报告,逼得那人不得不给他当了导师。

    为了突出表现,基辛格还不管不顾地写了长达三百多页的本科毕业论文,搞得校方不得不规定以后本科论文不得超过一百页——这个规则后来被学生们私下称为“基辛格规则”。

    你喜欢身边这样的同学吗?事实上没有多少同学喜欢基辛格,但是同学们都认可他是个强人。

    在Pfeffer看来,谦逊其实没什么了不起。谦逊其实是人的一种本能,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冲动:我们天生不愿意做那些会让身边的人不喜欢的事。而Pfeffer说,如果你已经是大人物了当然怎么本能怎么冲动都随你,可是你现在是想在众人中把自己突出出来——那你就必须克服自己的本能冲动,去做一些不受同辈欢迎的事情。

    除了敢于把自己突出出来,你还得敢于向人提要求,尤其是向那些地位比你高的人提要求。

    某人被一个著名咨询公司录用,他在接受职位之前,要求公司高层出个人来跟他吃顿晚饭。公司满足了他的要求,一个领导出来跟他吃饭。然后他在饭桌上又提了一个要求:要想让我来你们公司工作,你必须每年都跟我吃一顿饭。然后这个要求又被满足了。

    这也是一个非常违反人的本能的做法。所有研究都表明,人们总是低估别人帮助自己的可能性,害怕被拒绝!有人做实验,让学生到街上问陌生人能不能领自己去个地方,有的受试者居然到了大街上而不敢去问人。而事实上,一旦你问了,大多数情况下别人其实乐意帮你。

    最好的求助,就是让人给你提建议。首先提个建议非常简单不占用多少时间,更重要的是这会让那些被求助的人自我感觉很好!你厉害,才有人来向你寻求建议,对吧?这种求助本身就是一种拍马屁。奥巴马当参议员的时候,居然向参议院三分之一的议员提出这种求助——我是一个新人啊,您老对我有什么建议吗?你能当我的导师吗?结果老头子们都喜欢他,把他当成一个好学生。

    当然这种提要求如果太唐突了也不好。一个办法是寻找你跟对方的共同点——有实验表明,受试学生更乐意读一篇他以为跟他是同一个生日的人写的六页作文。中国人爱用同乡、同学之类的共同点拉关系,也是这个道理。当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像基辛格那样,做出大量工作,让人不得不重视。

    提要求,甚至要不惜打破规则。某年耶鲁大学搞了个暑期班,各地学生云集, 而校方明确规定这个暑期班的学员不能申请进入耶鲁法学院。其中一个表现优异的学生说我就想进法学院——结果他成了耶鲁历史上第一个在写申请之前就已经被法学院录取的人。

    这些敢于突出表现自己,敢于提要求,敢于打破规则的人,并不怎么在乎同辈的人怎么看他们,他们只在乎高层。人,总是倾向于谦虚低调,不愿意张扬,认为这么做是一种美德。但是事实上你让别人帮助你一下,你这又能损失什么?也许会留个不好的印象,而这没什么了不起的。

    按照Pfeffer的说法,那就是“让人喜欢”,其实是个被高估了的素质。有很多人做一切事都是为了别人喜欢他,而喜欢其实是一种肤浅的情感。有句谚语说如果在别人喜欢你和别人畏惧你之间只能选择一样,作为政治人物要选择畏惧。你要想上位就得敢于做一些让别人畏惧的事。等你上去以后,这些人尽管怕你,也还得跟你合作——因为人总是希望向权力靠拢——时间长了也就喜欢了。

    评论

    Pfeffer似乎是说,你要想获得权势,就得刻意去做这些不受欢迎的事情。那些大人物做这些事情并不是“刻意”的。完全有可能,他们只是根本不在乎做这些事情——有些人根本不是想通过这些手段上位,他们只不过心更大而已。

    华尔街日报上有篇文章 “Why Refs Hate the Knicks"(《为何裁判恨尼克斯队》),说数据分析显示,越老的NBA运动员越爱犯规,而新人中则是选秀顺位越高的运动员越爱犯规。这些人本身在球队中的地位就是高位!难道他们犯规还能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地位?他们只不过是不在乎而已。

    有权势的人之所以一开始就敢于跟人提要求,打破规则,是因为他们有主人翁精神——他们不是来适应世界的,而是来让世界围着自己转的。他们并不是故意打破规则来树立形象,做给别人看,或者蔑视规则——他们只不过是认为跟自己要做的大事相比,这些小规则不值得遵守。

    Pfeffer似乎认为人可以学着这么干,而在我看来这只是表象,不是想学就能学来的。

    但是 Pfeffer 有一点说的非常有道理:别人喜不喜欢你根本没那么重要。成功的本质就是愿意付出代价——而在这里我们看到,别人不喜欢你,也许就是在你获得权势过程中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由此得到

    为了脱颖而出,想要获得权势的人常常会使用一些不受同辈人欢迎的手段:

    表现自我,甚至自吹

    奉承上级

    提出破格的要求

    搞特例,违反一般规定

    而不被人喜欢,就是这么做的代价。

    知识点二:

    奥运会应该是干什么的?

    奥运精神最初强调的“参与性”是指“参与争胜,赢得漂亮。”

    “赢得漂亮”最初并不鼓励职业运动员的参加,因为“职业运动员”参与比赛的目的不纯粹,是“为了钱”。

    而因为电视,奥运会变得越来越商业化,影响力越来越大,电视观众的需求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改变了“赢得漂亮”的初衷。但是自始至终,奥运会的最本质精神还是要——“赢”。

    每到开奥运会的时候,就会在中文世界听到两种特别常见的反思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奥运会既然是个体育运动大会,它的最根本精神应该是强身健体,现在一帮从来不健身的人抻着脖子关注金牌实在太荒唐了,应该减少竞技体育投入,把钱省下来搞全民健身。

    一种意见认为奥运会本质上是欧美贵族玩的项目,属于大爷找乐性质,最早特别强调业余性,甚至禁止职业运动员参加,我们中国这帮不是贵族的人,跟人凑什么热闹?更何况还是花国家的钱去凑热闹。

    这两种意见都是错的。

    《纽约客》杂志发了一篇非常不错的分析文章Doping and an Olympic Crisis of Idealism (兴奋剂与奥林匹克理想主义危机)By Louisa Thomas,July 29, 2016。

    此文重点说兴奋剂,但在我看来,作者非常好地梳理了奥运精神的演变,这对我们来说可能更有意思。而且我们还能从中思考一个更广泛的道理。

    现代奥运会的创始人是顾拜旦,那么顾拜旦为什么要创办奥运会呢?是为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吗?是为了让欧洲大爷找乐吗?

    是为了搞竞争。是为了选拔冠军。是为了让人找到赢的感觉。作为一个法国男爵,顾拜旦有感于其本国青年精神太“软”,想激发他们的竞争野性和取胜欲望,才创办奥运会。

    参加比赛就是为了赢。在赢的这个过程中,在成为冠军的这个训练中,可以培养一个人的性格气质,这种气质既不是广场舞的“参与”气质,也不是高尔夫球的“休闲”气质,而是拼命争胜的冠军气质!

    但是赢要赢得漂亮。所以顾拜旦才说,“The important thing in the Olympic Games is not to win, but to take part; the important thing in life is not the triumph, but the fight; the essential thing is not to have won, but to have fought well”——这句话就是“重在参与”。但是我们把这个精神的顺序给整个搞反了!顾拜旦的初衷是首先你得是来赢的,然后我要求你赢得漂亮,表现出拼搏精神,这种精神比赢还重要——而我们一句“重在参与”,整个把前提给忽略了。“重在参与”,我在公园跑圈不好吗?上奥运会这来干什么?

    “参与”,是参与争胜,不是参与锻炼身体。

    所以奥运精神的初衷就是“赢,还要赢得漂亮”这么一种古代骑士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有贵族气质——传统意义上的那种打仗冲在最前面,出了事儿敢担当,为了爱情敢决斗的贵族,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那种摆谱贵族。

    所以观众看奥运最看重金牌怎么不好了?就想学学运动员的拼命取胜的精神,我不把这个精神用来健身,我用在工作上挑战自我不是更好吗?顾拜旦想让我干的恰恰就是这个。

    那么为什么早期奥运会禁止职业运动员参加呢?

    那时候的职业运动员跟现在的职业运动员是一个意思,就是以体育比赛为生的人。奥运会禁止这些人参加,根本上还是为了强调一种纯洁的争胜精神——我们比赛是为了取胜,是为了挑战自我,而你比赛是为了钱,这境界能一样吗?

    所以那时候奥运会的“业余”这两个字,既不是贵族的意思,也不是“课外活动”或者“全民健身”的意思,而是“不为钱”的意思。

    有意思的是,那时候奥运会很敌视职业运动员,但是对服用兴奋剂却没有特别强硬的态度,各国运动员都是半公开地服药,根本没人管。结果服药对运动员伤害实在大,而且也的确不符合“赢得漂亮”这个精神,才全面禁止。

    而“赢得漂亮”这个精神也慢慢发生了改变。改变的根本原因不是别的,是电视。

    因为电视,奥运会变得越来越商业化,影响力越来越大,电视观众的需求也越来越重要。这意味着三点:

    运动员训练越来越专业化,政府就得给运动员发钱作为补贴,这时候再谈“业余”已经意义不大;

    观众想看最精彩的比赛,所以最终允许了职业运动员参赛;

    药检越来越严格,但是防不胜防,因为在商业化时代赢得比赛的诱惑实在太大。

    这时候回头再看当初的奥运精神,就很无奈了。

    但是自始至终,奥运会的最本质精神还是要——“赢”。

    变的只是赢法越来越低级了,那只不过因为你能赢得的东西实在是越来越高级。

    评论

    在这个商业化已经把竞技体育变成大生意的时代,连最初强调“赢得漂亮”的奥运精神都很无奈,如果我们还在把竞技体育跟全民健身混为一谈,是不是就太荒唐了。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的关系,约等于诺贝尔奖和农村医保的关系——应该归不同的部门管,从不同的渠道拿经费,取舍不到一起去,基本没关系。

    还可以从中思考这么一个道理:不管你的初衷是什么,这个东西一旦发展壮大起来,牵扯到巨大利益,这个初衷就肯定无法保全了。

    大学不就是这样吗?国家最初设立大学是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培养他们,让他们将来为社会做贡献。那么我们肯定希望上大学的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那时候,如果听说有人不好好读课外书参加社会实践做好人好事,一天到晚就研究怎么考试,上大学就为赚大钱,我们的反应是不是跟当初国际奥委会反感职业运动员一样呢?

    可是当上好大学对人的重要性越来越大,你如果不是一天到晚准备考试反而不正常。

    纽约客的文章只是讲了这么一个现象,完全没说“该怎么办”。事实上可能也没办法,就好像科学家面对物理现象一样,不管你喜不喜欢,它就是这样,就要按照自己的规律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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