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科举制度
清朝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确立的科举制度,未作任何改变。首先,明朝以后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必须是被称作儒学(县学、州学、府学)的官学学生。入学需参加童试,参加考试的学生被称为童生。考试前须交代清楚上溯三代祖辈的身份来历。若其中有人社会身份为奴隶或贱业、或者有前科接受过处罚者,都没有考试资格。
童试为三年两次,需经过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基本上县试选拔人数为定员的四倍,府试减半,院试时再减一半决定入学。可入儒学的童生成为生员。不过因入学后就获得了科举考试的资格,所以清代儒学已经失去了学校教育的机能。成为生员后不但拥有参加科举的资格,因被称为秀才所以还拥有享受社会礼遇的权利。在几乎没有人通过最后一级科举的地区,不少生员作为社会精英活跃在当地。明末社会秩序动荡之时,很多情况下生员成为改革旗手。
入学后还有一项能力测试—岁试(三年一次),清朝时被称作科试,是一种资格考试。科试合格后就可以参加秋季在省城举行的乡试。乡试逢子、卯、午、酉及恩科时开考,每次考试时间为七天。考取者人数各地不等,平均大概为百名出一位,难度很大。考场称为贡院,由成千上万间独屋构成。考生将在那里一个人度过三天两夜。考中者被称作举人,由此才算真正开始步入仕途之道。
乡试次年三月在北京贡院将举办会试召全国举人参加。清朝时候,又在会试前增添了一场提前考试——举人复试,进一步缩减参加会试考试的人数。会试第一名称会元,第二名称亚元,考中者均可参加殿试。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皇帝亲自主持,进入殿试者没有落榜的。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元。这三人将进入相当于国家学术机构的翰林院。其他的合格者,在雍正以后接受朝考(翰林院录用考试),成绩最好的成为翰林院庶吉士,必要时被派担任要职,对将来升迁有利。成绩较好的进入中央政府内阁,次之者被派往地方担任知县等。
清朝的中央与地方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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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不仅是中国的皇帝,还是满族的领袖、游牧民族的大汗、藏佛的大施主,集四种角色于一身。这正是中国版图创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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