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用人制度有两种:一是科举制度,二是捐纳制度。
科举制度就是通过考试录用人才,在考上举人、进士和状元中录用。
这个制度规定科举录用的人才每年只占40%,60%是从捐纳制度录用的。
捐纳制度,所谓捐纳,就是个人出钱买官,政府卖官,政府所收取的纳金由护部或叫捐纳部管理。
这种捐纳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公开买官卖官,但有规定只准许买到四品官的位置。
如果一个知县或主事属于六品官,就得花4600两银子。
买一个同知五品官就得花6800两,郎中五品官9600两,知府四品官13300两,道元四品官16400两。
买的价钱越高的官职,权利就越大。
一些有钱人的家庭,他们的孩子由于考不上举人,没法在科举方面发展,家长们为其孩子着想,只好出钱给孩子买个官职当当。
政府规定不能第一次就买个四品官,要从七品官买起,工作一两年后才可以买六品官,依次类推。
只要是买官的人,上任后就贪钱财。
如一个七品芝麻官,花2400两银子买来,当官后很快就捞回本钱。
不满足又再贪,总是认为贪的不够多,由贪小的发展到贪大的。
进而买个知县,贪了一把再买郎中,最后买到知府,于是就有贪之不尽取之不竭的钱财。
由于捐纳成为制度,买官卖官就成为当时社会上的一种风气,免不了出现官多位少的现象。
有的人买了官等到老死还找不到官的缺位。
那些买官者文化水平不高,大多数没有领导能力,不能胜任其官职。
他们一切为自己着想,有钱就办事,没有利益就拖拉,甚至不办理,哪管你老百姓的生与死?于是,在全国各地出现无数的冤假错案,老百姓怨声载道。
一个稍有点文化的人都知道捐纳制度会造成官员腐败,贪污成风,世风日下。
不少有识之士感怒不感言,万马齐喑。
谁感提及捐纳制度不好的事就不得了了。
如乾隆年间一个叫贺世盛的人,敢于冒着生命危险上书批评和揭露捐纳制度的不良现象,结果招来杀身之祸。
乾隆皇下令将其处斩,并祸及其全家16岁以上的人同时遭戳杀。
鉴于此,以后敢于上书批评捐纳制度的人就寥寥无几了。
从清初到清末,买官卖官风气旺盛,贪污受贿就非常猖獗,冤假错案就越来越多,社会风气变得越来越坏。
结果,造成财政上饮鸠止渴;文化上斯文扫地;吏治上贪污腐化;政治上丧失民心。
这样就加快清王朝走向末落的步伐。
可以这么说,捐纳制度是清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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