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没有追剧,但也没看书,连朋友的文章看的也很少。
具体都干了点啥呢?细细想来,啥也没干成,弄了几个平台卖货的,都知道,现在干啥要的也是成绩,多劳多得嘛。
可是啊,我不喜欢在朋友圈发广告,也不喜欢在群里发广告。俗话说,干啥吆喝啥,你要挣钱,体力不出,脑力也不出,哪有天下掉馅饼的事情砸到你。就因为不发链接,某平台把我的店关闭了。
我开店网店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懒得出去买菜,自己开个dd买菜店自己用着多方便啊。今天买明天到货,随便还挣点利润。
今天过集,从集市上买菜回来,和女儿一起做饭,女儿说了一句,“妈你知道,光字片搞开发,郑娟那小房子过户给谁了吗?”
“……”
女儿说:“过户给了赶超媳妇于虹了。郑娟和炳坤商量时他两口子很为难,毕竟能分一套房子啊!问他儿子,他儿子周聪说,当然是给于阿姨了。爸妈问儿子为什么?周聪说,不给于阿姨你俩心里会很难受!”
听到这句话,我眼睛瞬间就湿润了。
女儿说,不至于吧?
我说,就这一句话,把儿子对父母的理解,以及郑娟和周秉昆的善良一下子就勾画了出来。
我不知道是作者的原话,还是导演的台词。
《人世间》郑娟婚前有一个小房子,是郑娟妈留下的。
这部电视剧,我追了30集就没有再看了,太耽误时间。
郑娟和周秉昆结婚后,有这样一个镜头:
周秉昆的好兄弟孙赶超家的房子住不开,赶超媳妇于虹要生孩子了,为了让于虹能顺利生孩子,周秉坤和郑娟商量以后让赶超和于虹住到她那里了。
当时,我就想,这是作者留的一个线头吧,以后拆迁这个房子得有故事。
我想的故事是,谁住到最后,搞开发拆迁时,他们还的为了这个房子的产权争执,没想到赶超会死。具体怎么死的,我没看电视剧,我也不知道,好多剧情都没看呢,我也不想再看电视剧了。下一步,我打算搜一下,看看这个小说。
我说,明明是一部和平年代的励志片,每集却都会看哭好多观众。
周志刚夫妇是一块去世的,我没看完电视剧,也没搜内容。只是在没播到去世的这一集时,应该叫剧透。
大哥的一句话,给父亲写封信吧,父母真的会死。
周秉昆写了撕了,撕了写了,最后也没写成,这一情节一直吊着观众的心,会不会收不到信父亲去世的呢?
有人说了,有代入感的作品都是好作品。
好的作品,简单明了的一句话,有可能就是一个金句,也可能就是一句座右铭。
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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