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会把十三薪和年终奖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如果员工提前离职,还能不能主张“年终奖’和“十三薪”呢?
分情况来讨论
员工主动离职
1、十三薪
十三薪也叫年底双薪,对于有些单位来说,可能会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截留一部分放到最后一个月来发放,这种情况下,十三薪其实就是工资的一部分。
所以如果员工提前离职,也正常提供了劳动,那么也照样可以按比例拿到一定的十三薪。
但是一般情况下,十三薪还是需要员工干满12个月之后才能拿到,所以想拿13薪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轻易离职。
2、年终奖
由于年终奖属于奖金性质,所以是否能够发放、能发放多少需要对员工这一年的工作表现综合评定以后才能判断。
因此,公司完全有理由在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中对年终奖的发放规则予以明确。
例如,规定“员工提前离职,未参与年度年终业绩评估的,将不予发放年终奖”或者规定“奖金只对考核时在职员工发放,考核时已离职员工不予发放”。这种规定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且有相应的判例icon支持。
当然,也不是公司所有的规定都是合理的,比如公司规定“年终奖在次年三月份发放,前提是在发放年终奖之前员工未离职,如果离职则不能享受”。假如员工当年12月底离职,公司以上述规定为由拒付年终奖,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对此也有相应的判例支持。
所以,对于员工提前离职能否主张年终奖,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还有公司规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3、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比和情况并非劳动者原因离职,所以不能将错误归咎在劳动者身上,所以此时劳动者可以主张十三薪和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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