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辉
近日,Facebook 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于喜得千金之际,宣布将捐出自己和妻子所持有的99% Facebook股份(现值约450亿美元)。此言一出,在全球范围内引起高度关注和各界广泛评议。在这些评议当中,有一种声音认为,以扎克伯格、比尔.盖茨等为代表的捐赠,实际上是以避税为最终目的。在此,笔者想从自己对美国私人基金会的认识说起,也来谈谈对扎克伯格、盖茨等做出巨额捐赠的看法。
在美国,私人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并非新鲜产物,而是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美国最早的私人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初设于1904年,1913年正式注册,至今仍在为促进人类进步做出巨大贡献。因为资助型基金会本身不直接参与相关慈善活动,而是通过提供资助金(grant)的形式为其他组织机构提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经费,故也被称为“资助型基金会”(grant-making foundation)。以“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以下简称“盖茨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为代表的大型私人基金会都属于资助型基金会。
从资金来源上来看,这些大型私人基金会的资金来源都非常简单。比如,盖茨基金会的原始资金主要是来自盖茨夫妇、沃伦.巴菲特等人的个人捐赠,除此之外只接受其他个人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捐赠,不接受包括政府部分、企业、非盈利组织等任何机构的捐赠,更不会公开筹款。其用意是为了保证基金会慈善目的的单纯性和资金用途的可控性。出于同样的原因,洛克菲勒基金会更是拒绝了大量的个人捐赠请求。另一方面,私人基金会有着严格的内部控制,并且时刻受到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等外部力量的监督和制约。从内部讲,私人基金会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捐赠项目的选择等都有着既定的流程和成熟的内控。从外部看,私人基金会在日益严苛的公众监督和法律监管之下,必须将各个方面越来越多的信息进行对外公布和上报,使基金会的运作更加公开透明,增强民众和政府部门对其的信任度。1969年的《税收改革法案》明确规定,私人基金会在满足每年付出至少5%公益慈善捐赠的条件时,不得存在向个人提供私利的行为,同时必须和盈利企业一样提供详尽的财务报告,并且接受年度外部审计。如有违反,将面临严厉处罚。近年来,IRS更是要求包括私人基金会在内的绝大多数享受税收减免的组织每年上报990-PF表格,提供从内部治理、运营情况到财务状况等全方位的细致信息,以此决定其是否继续享有税收上的优惠。因此,要想在私人基金会的运营中做出任何“小动作”来蒙蔽公众和政府的眼睛,可以说是“难于上青天”。
由此可见,通过运作私人基金会来实现逃避税款的目的已然成为“不可能的任务”,自然比尔.盖茨、扎克伯格等人也不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了。与之相反,有目共睹的是多年以来,洛克菲勒基金会、盖茨基金会等诸多大型私人基金会已经为慈善事业投入了难以想象的巨额资金,并实实在在的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例如,众所周知,正是由于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加速了青霉素研究,使青霉素早日投入临床使用成为可能,解救了全世界无数人的生命。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简单看一下几个美国最著名的私人基金会的基本情况:
1. 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西雅图。宗旨为“在全球范围内提高医疗水平、减轻极端贫困”。据最新公布的数据,基金会截至2014年度资产总额为443亿美元,而其资助金发放仅2013年一年就高达41亿美元。
2. 洛克菲勒基金会 (The Rockefeller Foundation)
1913年在纽约正式成立,宗旨为“提升全球人民福祉”。截至2014年,基金会资产总额为42亿美元,2013年度资助金发放总额为1.9亿美元。
3. 福特基金会 (Ford Foundation)
1936年成立于纽约。宗旨为“提升人类福利”,强调“挑战不平等”。截至2013年,福特基金会资产总额为121亿美元,2012年度资助金发放1.34亿美元。
4. 凯洛格基金会 (W.K. Kellogg Foundation)
1930年成立于密歇根州巴特尔克里克。宗旨是“提升儿童平等、聚焦儿童发展”。截至2013年,基金会资产总额4.48亿美元,2012年度资助金发放约2800万美元。
不难发现,这些私人基金会的宗旨都是为了推动人类社会更好的发展,而这也恰恰体现了“慈善”的本源。“慈善事业”在英文中是“Philanthropy”,而这个词最早来源于古希腊神话,说的是普罗米修斯盗取天火,为人类带来了光明和希望。而从洛克菲勒到福特,从比尔.盖茨到扎克伯格,他们所做的和想做的不也正是为全人类带来更多的光明和希望吗? 我们应该相信,在他们为慈善做出巨额捐赠的背后,并不是对更多钱财或者名望的贪婪,而是一种超越物质和名利的,更高层次的追求。因为对他们而言,无论财富还是名望都已经足够。正如马斯洛需求理论向我们揭示的那样,他们已处于需求金字塔的顶端,需要的不再是名利,而是自我实现乃至自我超越。或许有人说,金钱永远不会足够。那么,金钱真的是多多益善吗?2010年,美国《时代》周刊报道了普林斯顿大学的一项研究结论:通过两年间对45万美国人的问卷调查发现,当一个人收入低微时,加薪能够带来巨大的幸福感,但是当年薪达到75000美元后,任何薪资的增长都无法增加幸福感。而其实早在大约2500年前,老子就在《道德经》中告诉我们,过多的金钱非但无益,更有可能埋下祸根(“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这样看来,盖茨、扎克伯格难道不是智慧的吗?反观我们国内的“富豪”们,大多却并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不能做到“功成身退”,有些甚至在对财富永无止境的追求中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真心希望国内这些“先富起来”的人们也能够舍小我、为大我,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为全人类的进步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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