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在交大旁边的一家咖啡馆当服务员,老板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叫徐以森,是我的好兄弟:
女孩们都认识阿森:咖啡馆精打细算的年轻老板,个头高高,皮肤黑黑,性格随和却清冷。
男孩们都认识易朵儿:交大的校花,身材妖娆,脸蛋娇媚,是个难以接近的美人。她的出现可以挑逗起身边每个男生的神经。
女孩们不全喜欢阿森。
但男孩们都喜欢易朵儿。
我和阿森都不例外。
我的喜欢停留在易朵儿的身体给我的感官刺激,是我的本能喜欢她。
阿森对易朵儿的喜欢我不懂,但我知道不是我这种喜欢。
图片来自花瓣
又见昨日
不得否认阿森在设计方面很有天赋:桌子是精致的,同进入咖啡馆的女生一样,进行了精心修饰;两张凳子是分高矮的,男生们很喜欢这个高度;馆内的灯光是昏黄的,男男女女都爱极恨极了这暧昧的灯光。
我和阿森看到了格格不入的易朵儿,因为她孤身一人,像平常一样骄傲却带着些许的不耐。
阿森盯着易朵儿看了一分钟左右,我知道他的丘比特降临了。
情长纸短
阿森清冷起来是个人,专注起来是条狗。
送礼物、看电影、轧马路……各种酸掉牙的种种情侣间的事情他件件不落,以前我俩吐槽不屑的事情,他现在却乐此不疲。
阿森变了,以前不苟言笑的他会时而对着手机露出姨母笑。在爱情追逐的他充满了征服的欲望。
很快,阿森的追逐也有了结果:
雨天的晚上,易朵儿答应和他交往。他牵住了她的手。
星期五的夜晚,他强吻了易朵儿,那个吻很甜也带血。
从那以后的很多天,柜台前只有我一个人看着馆内欲拒还迎的男男女女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欲说还休的事。
暧昧的咖啡馆内多了阿森和他的第一个女人。他们同样做着相同的事,和他人
一样。
兜兜转转
现在阿森和我又在柜台旁浏览着咖啡馆内所有的男男女女。平静地看着他们桌下纠缠在一起的四肢。
阿森和前任老板娘易朵儿分手了。
持续了52天的恋爱无疾而终:阿森想要一个捧在手心里揉近骨子里的女人,而易朵儿非阿森的笼中鸟。她告诉阿森她喜欢的是北上广繁华而非深夜的一盏灯与手中的一杯茶。
怀抱现在
年底我离开咖啡馆的时候,高渺渺已经变成了现任老板娘,她挺着隆起的小腹,躺在精致的沙发上,阿森在帮她剪指甲。咖啡馆内已不再是昏黄的灯光,阳光也可以照射进来。沙发抱着的女人,身材娇小,面容慵懒,娇娇俏俏,像一只满足的雀鸟。
图片来自花瓣
后来,我见到阿森
问他,“还喜欢易朵儿吗?
“什么是喜欢?”他好奇地问我。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
“我觉得怀里的最重要。”他平静地说到。
后来阿森告诉我,分开以后他并没有再想过易朵儿,他是存在主义者。他认为手边的开水远比看不到思念更滚烫,怀里柔软的肌肤也比触碰不到婚纱更让人有蓬勃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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