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天过得异常清闲,工作的项目基本做完,进入测试阶段。常常干坐就是一天。可能你会说,那多好,可以有大把的时间看书写文啊。
干坐没事,看书写字,不得安心。位置暴露在老板的眼皮底下,来来往往的人路过都要踮起脚尖,把眼睛眯成一条缝盯着你电脑瞄上几眼,仿佛那里藏着无穷的秘密。
在这样的环境下你是无法安心写作的,你得把心提在嗓子眼上,像做贼的小偷,谨慎地提防同事,领导,老板。在察觉到有人过来时迅速将文档关掉,停止打字的手,假装专心分析代码,跑数据。只有这样你才是合格的员工。
就是这样每天躲躲藏藏,我写下了一些粗劣的文章,有时候连自己都看不下眼。但当一个人清闲下来时,你总得干点什么。
发呆也好,做梦也好,写一些别人看不懂的碎碎念也好。将时间快快的打发掉,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觉得自己的时间被别人偷了去。
写作的时候,思路除了会被想要偷窥的人打断,还时不时惦念着那一块小小的板砖。谁又发消息了?有人找我了? 群里又有什么新鲜事?快递到了没?
不知从何时起,我已经成为了那块叫手机的电子产品的奴隶,整天整夜的伺候着她。她响一下,我便放下手里的一切,屁颠屁颠的过去服侍她,摸摸这里,点点那里,不知不觉几个小时便过去了。
被奴役得长了,我便越觉察不出是被奴役,反而离不开她,像吃奶的孩子离不开妈。
我还记得第一次拥有她的喜悦、幸福。
那是在我的上一个手机用了三年之后电池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她出现的。她美丽的外表,顺滑的触觉,灵敏的反应一下子就打动了我,让我心安情愿的被她奴役、受她驱使。
我爱她爱得越深,就被她虐得越狠。上班的时候,下班的路上,吃饭的时候,睡觉前。我的眼睛持久的盯着她,上班盯着电脑,休息时盯着她;晚上写东西时盯着电脑,写完后盯着她。
我的眼睛开始酸痛,度数开始增加,麦粒肿好了又复发,最后又红又肿。这个时候我才忍痛放下她。
对于我的冷落她生气了,开始报复我。
那天搬新家,我叫了车,拉着我那一车破铜烂铁从南山开往宝安。我把手机放在腿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后,当车一到我便激动的跳下车。结果,扑通一声,她便正脸朝天地砸向水泥地面。
主人摔倒怎敢怠慢,得立马捡起来才是。当我双手颤抖地将她捧起时,她满脸沧桑,残破不堪,裂开的碎纹像蛛网一样爬满了整个屏幕---碎屏了!
看到她碎成那样,我的心也是碎了一地。我们的缘分才从今年三月开始,满打满算也就七个月,七个月的时间我们还没有好好相爱,好好了解珍惜彼此(哈哈哈,不,是我还没有好好服侍她)。而她就这样说碎就碎,连声招呼都不打?
我是一个长情的人,即使她碎成了那样,我仍然对她不离不弃(主要是没钱,穷的)。还是整天的抱着她,抚摩她,像她刚来时一样。
慢慢的,她那原本就破碎的屏幕就更碎了。手指触摸时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咯手,像是有一道伤口,因为没有医治而被撕裂得更大、更深。
我以为那些裂痕会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消失,会在我的柔指下被抚平,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可是我错了,有些伤痕不是时间就可以治愈的。相反,他们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愈加显目,会在人们的漠视中肆意增长。然后在最后一刻爆发,防不胜防、歇斯底里。
你看,我果然是个无聊的人,对着一个手机也能嘀咕半天。她大概也听到了我的嘀咕,灰暗着她那破碎的屏幕,静静的躺在那里,一分一秒,一分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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