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李辉
【技法点拨】
文贵立意,意在言外,如何藏而不露?《走过那一个拐角》给我们做出了精彩的示范。在文章中“拐角”是什么意思?是吃尽千辛万苦后的严格训练,是想尽千方百计后的努力,是灵魂的历练,是自己练习长笛的艰难历程——没日没夜的训练,是肿胀的双腿,是爸爸的木棒,是妈妈的眼泪,是老师的严厉,还是考生的顿悟:要想成功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这种立意可谓深刻而集中。而这样的意图在结尾处自然流露,不可谓不高明。这样的表达就是卒章显志。
元人乔梦符认为:好的结尾应像“豹尾”,短小精悍,刚劲有力;明人谢榛说:“结句当如撞钟,清音有余。”清人李渔说:“终编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人执卷流连,若难遽别。”卒章显志的文章都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是指在文章结束时,将要表露的胸怀、志向、主题等自然道出,给人一种全新的感受,这种方法就叫做卒章显志。这种方法一般要在结尾照应标题,收束全文,水到渠成,自然有力,也统贯全篇要义,表达的主题新鲜而深刻,使文章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感染力,是其妙处所在。
【原题再现】
按要求作文。
生命的成长犹如行走。成长路上,气象万千。笔直开阔时,你可饱览路旁那一道道风景,蜿蜒回环时,你须走过途中那一个个拐角。拐角,也许是我们生命行进中的一道道坎,也许是我们生命成长中的一个个结点。正如台湾作家龙应台所言:“一件事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始。”走过一个个拐角,犹如经历一次次修炼。修炼中我们获得生命的智慧,获得生命的升华。请以“走过那一个拐角”为题作文。
要求:(1)要有真情实感;(2)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诗歌除外);(3)不少于600字;(4)不得抄袭、套作;(5)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和地名。
【中考佳作】
走过那一个拐角
四川成都一考生
欲上天堂,先下地狱。
——题记
浓云卷积,天空暗淡无光。
“你这样练是不行的!”老师在一旁严厉地训斥道:“你以为学长笛那么简单吗?你可是要一年考六级的!不下些狠功夫怎么行?你必须清楚地知道还有六天了!”
墙角,一个桀骜不驯的女孩,目光散乱,怒视着大人。那个女孩正是我。
我的满不在乎激怒了爸爸。于是,爸爸便开始他的“魔鬼训练”。每天早晨5点就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拉出来,开始练习,一直练到午夜12点才罢休。而爸爸总是很晚回来,但他并不就此放过我,即使我睡着了,他也会硬把我拉起来,继续练习到凌晨两点。
不可否认,那段时间几乎可以让人完全崩溃。每次练习时,爸爸总是拿一根木棒在我旁边站着,稍不留意就会挨打,而且还必须是站着练,每次练完都会感到腰酸背痛,手几乎放不下来,而脚因为一直打拍子也变得像灌了铅似的,无法挪动。
妈妈心疼得背着我抹眼泪,可爸爸的棒子从未放下。
三天的时间,我度日如年,而我的长笛老师又来检查了。当我自信地吹完一首曲子后,他仍然眉头紧锁,极其挑剔而苛刻。“欲上天堂,先下地狱。”老师扔下一句冰冷的话傲然离去。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却只能忍啊忍!泪水只会让我“雪上加霜”。因为成绩差,后面的三天中,“苦难”再次上演,没日没夜的练习,痛苦与日俱增。唉!
终于,那天上午老师冲我笑了笑,喃喃自语道:“不错,如果你都没考上,那就没几人考得上了!”那句话若一剂强心针,令我震惊,更带给我自信。
“64100012号,你通过了!”
消息传来,我喜极而泣。一年过六级,我创造了自己的神话。彼时,风和日丽,草长莺飞。
“欲上天堂,先下地狱。”我咀嚼着老师的这句话,终于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要想成功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
其实,练长笛只是一个坎,一个生命的拐角而已。走过那一个拐角后,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精彩点评】
这篇中考作文选材于生活,线索明晰,细节突出,是一篇成功的考场佳作,具体分析如下:
选材真实,读者恰如身临其境。文章中,“我”为了参加长笛过级考试,辛辛苦苦地认真练习——每天从早晨5点练到午夜12点。老师的训斥、爸爸的棍棒侍候、妈妈的心疼一直陪伴着“我”,“我”也因此体验了什么是“度日如年”。尽管“我”很努力,可是老师三天后的检查仍不满意。虽然“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但“我”终于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在又一个三天后赢得了老师的笑意和喃喃自语。考试的结果让人满意,这正是“我”刻苦练习、顽强拼搏的结果。可以想象,小作者如果不是自己亲身经历了这一切,很难把整个考前考后的情形描述得如此真切。老师训斥的刻薄、“我”散乱而怒视的目光、“我”每天练完腰酸背痛的深切感受、得到老师赞许后愉悦的心情、通过考试后“我”喜极而泣的神态,在默默的捧读中我们如临其境:我们仿佛和作者一起早早的起床,一起站着吹奏、一起欢呼雀跃……这就是真实选材带给我们最深切的感受。
线索明晰,一线贯穿文章始终。文章以老师的一句话——“欲上天堂,先下地狱”为线索,一线贯穿始终。文章开篇小作者巧妙地把这句话作为题记展示出来,吸引读者的目光。行文过程中,作者再次借用老师之口,说出了这句颇富哲理的话。老师在三天后来检查“我”的练习情况,他先是眉头紧锁,然后若有所思地说出这句冰冷的话。老师这样说、这样做,实际上是对困境中的“我”的一种打压,是想通过这种打压来激发“我”的向上的决心和斗志,而绝不是恶意的嘲讽和贬低。在文章的结尾,“我”咀嚼着老师说过的“欲上天堂,先下地狱”,深刻理解了老师这句话的丰富内涵。这句话里,包含着老师对“我”的殷切希望,饱含着对“我”成功的热切期盼,更希望“我”为了实现目标而付出艰辛的努力。而“我”正是在他的希望与期盼中取得了成功。文章三次重复这句话,起到了开篇点题、行文中扣题、结尾再次扣题的作用,同时,使文章显得结构清晰,层次井然。
细节真切,逼真展现人物性格。写老师,运用两处语言描写显示其严厉,而一个“眉头紧锁”的细节突出了老师对“我”要求的挑剔和苛刻。写爸爸,突出两处“拉”的细节:每天早晨5点就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拉”出来,即使我睡着了,他也会硬把我“拉”起来。两个“拉”字,表现了父亲对“我”的严格要求,实际上也是一种爱的体现。而“拿着木棒站在我旁边”的细节,让一个严厉的父亲形象在我们面前栩栩如生地站立起来。写母亲,抓住了一个细节——心疼得背着我抹眼泪。这细节,正是母爱的而突出表现;一方面,母亲为“我”吃了那么多的苦而感到心疼;另一方面,又希望“我”能成功,所以只是背着“我”流泪而不是出来阻止。写“我”有多处细节:墙角的“我”目光散乱,桀骜不驯,突出“我”倔强的性格特点,为后文“我”的成功铺垫;练完长笛后的“我”,腰酸背痛,手几乎放不下来,脚变得像灌了铅似的……突出“我”练习的艰辛;听到过关的消息,“我”喜极而泣,表现了“我”成功后的喜悦心情。
融情于景,以景烘托人物心情。成功的景物描写也许只有一两句或一两处,就能起到烘托人物心情、渲染气氛的作用。在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一文中,就有两处成功而简单的景物描写。菲利普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这处景物描写烘托了一家人欢欣愉悦的心情;而在发现穷叔叔于勒之后,他们一家人看到“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这一句简单的景物描写,把全家人沮丧失望的心情展露无遗。这篇文章也一样,只有两处非常简单的景物描写,但其作用不可小觑。第一处在开篇——浓云卷积,天空暗淡无光。这处景物描写,渲染凝重的氛围,烘托“我”焦急、郁闷的心情,为下文“我”被老师训斥、被爸爸逼着练习长笛做好铺垫。第二处在结尾——彼时,风和日丽,草长莺飞。这处景物描写,渲染的是高兴愉悦的气氛,烘托了“我”战胜困难,走过拐角后的喜悦心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