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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电子商务法”真是暖人心

新的“电子商务法”真是暖人心

作者: a7ea90c8da61 | 来源:发表于2017-03-16 11:59 被阅读0次

    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过三年的共同探讨,电子商务法已经变成了一部集法律与制度于一身的成熟法典,它将对电商行业起着更加规范化的作用。

    那么,新的电子商务法有哪些焕然一新的地方呢?

    1、规定网约车也属于电子商务

    一切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品交易都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那么网约车也属于电子商务,那么这样好处还是有很多的,比如:乘客受到车主骚扰后,后者所触犯的法律就不只是刑法中的骚扰罪,还有电子商务中的欺骗罪、骚扰罪。

    2、威胁买家会受到最高50万的惩罚

    每当我们在网上买到一个和商家描述不同的产品时,难免会去给其差评,这本来就是可以的,可是有时麻烦也会接踵而来,那就是店家的“强迫删除”。我以前就被一款叫做“呼死你”的软件把手机给打爆了,这让我找谁说理去。

    于是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凡是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等行为都是属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责令修整,若逾期不改者,则会被吊销执照并且会处罚最高五十万的罚款。

    3、问题产品可以先向平台索赔

    这个改变的地方非常的贴近民意,毕竟我们大众在平台上买东西,店家在平台上卖东西,那么平台就负有对店家的监管职责,而若大众买到了问题产品,那就是平台的疏忽。

    4、 快递丢失,需给消费者全额赔偿

    近期,有媒体报道,快递服务公司的员工,竟然打开消费者的包裹“偷吃”。此外,“暴力快递”“快递丢失”等问题,也为不少消费者所诟病。对于以上的这些快递服务的问题,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服务过程中,电子商务交易物品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短少的,应当依法赔偿。以加盟方式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加盟方与被加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之,新的电子商务法不仅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了更多的保障,也对店家进行了更多保障,希望新的电子商务法能对互联网交易与服务做出更加好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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