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发生在我们单位的事情。
我们单位是某个联盟的成员单位,最近我们即将推出了一个新产品,考虑到作为联盟成员,应该给联盟内成员一些福利,于是想让联盟内的成员优先免费试用一个月我们的产品,于是我们向联盟秘书处沟通,希望能够以联盟秘书处的名义向大家公布这个试用通知。
联盟秘书处思考再三,绕了很大的弯子,虽然并没有直接拒绝,但是其实他的意思就是这是在推销产品,不符合联盟做实事的初衷。联盟建议我们先对大众公布新产品,等大家都知道这个产品之后,再由秘书处发通知,联盟内部可以免费试用。
在我们眼中,本以为是给联盟福利的事情,被赤果果的当做了推销产品的手段,即使我们此前为联盟免费做了很多事情。这里是信息不对称在作祟,别人是不知道你的产品的好坏的,从对方的立场来看,这确实和普通的营销不无二致。这就让我们反思任何事都要从不同视角去看待,才能让我们获得更好的决策。
对他们提出的方案,也让我深受反思,我们先对大众公布新产品,等大家都知道这个产品之后,再由秘书处发通知,联盟内部可以免费试用,这种方式的精妙之处,就是福利变成了联盟秘书处给大家谋的福利,功劳自然归给了秘书处,他们自然也比较愿意这种方式,而且这个事情甚至可以作为联盟秘书处的一项成果。与此同时,一方面他们可以先观察一下这个产品的效果,效果好的话就顺水推舟让我们在联盟内部试用,而且推销的痕迹会弱很多;另外,不好的话,后期也可以方便找其他理由来搪塞,从而阻止我们在联盟内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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