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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诠释

法师诠释

作者: 南无韦陀菩萨 | 来源:发表于2021-04-23 06:48 被阅读0次

    在毗奈耶杂事卷一三中,

    比丘分为五类:经师、律师、论师、法师、禅师。

    善于诵经的为经师

    善于持戒的为律师

    善于论义的为论师

    善于说法的为法师

    善于修禅的为禅师

    但在中国佛教中,律师、法师及禅师的称呼应用较广。

    禅师,三德指归卷一说:“修心静虑曰禅师”,而今,凡是禅门的比丘,均被称为禅师。

    律师,即学戒、持戒,善于解答戒律中的各种问题者,称为律师。

    法师,三德指归卷一说:“精通经论曰法师”。

    又有说以佛法自师,并以佛法师人者,才能称为法师。

    法师分四种:

    一、闻慧法师——闻经教言音得其大意,而转向他人宣说者。

    二、思慧法师——以正思维研究经教理趣,已有心得,而后表传于众者。

    三、实修法师——离解心行,契会种种法性之活用,从而利益群机者。

    四、实证法师——此则登地以上之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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