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
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仅供翻阅的。
- 所谓精读,是说要认真地读,扎扎实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 所谓泛读,只要知道它大概说的是什么就行了。
- 所谓翻阅,就像看报纸一样,随手一翻,看看大字标题,觉得有兴趣的地方就大略看看,没有兴趣的地方就随手翻过。
行:
一、精其选,时间是最公正的评判,应根据自已的需求选一些被时间沉淀下的著作精读。
二、解其言,要懂得它的文字,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要攻破这语言文字关,工具书必不可少。
三、知其意,文字只是助你了解意的拐棍。知意之后,最好扔了拐棍。即“得意忘言”。
四、明其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所以读书仅至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
如果明其理了,就有了自己的意,当然这意也是主观的、与客观理存在偏差。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解决问题。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例如,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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