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儿童这种事,在中国很常见,几乎过些日子就能在报端见到一起。人们在同声谴责的时候,也都在追问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最近,由于爸爸去哪了一则娱乐节目,这个话题又再次得到讨论。我觉得这个话题很值得讨论,但是把这个问题谈透,我觉得最好把话题再放大一点,也就是说放大到“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有儿童”这个层面。
因为性侵只是伤害的一种,和性侵一起触动国人神经的还有暴力伤害——比如,媒体经常报道的幼儿园砍人事件,还有令人发指的家庭暴力。
细究起来,和之前媒体热炒的厌女症话题一样,都是捏软柿子的奇葩行为。
我说伤害儿童是奇葩行为,是从社会学意义上说的,从动物世界的角度,却是很自然的生存法则。
在一些疯子报复社会的事情上,我经常看有网友这样说,“冤有头,债有主,该报复谁报复谁,干嘛总伤害无辜呀!”
我告诉你,无辜二字绝对是滥用词汇,因为在疯子眼中,没有无辜与有辜的区别,只有强大和弱小的区别。换句话说,你看着好欺负我就伤害你,你看着不好欺负,我就不伤害你。(你不信,你看过疯子伤害当兵的这种无辜的人嘛!)
接下来问题就来了,谁是弱小的,谁是好欺负的?那还用说,当然是妇女和儿童了。所以,你要是看刑法书,妇女儿童很多时候作为侵害对象,是放在一起称为一个罪名的——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罪!
和妇女相比,儿童更弱势,所以侵害起来更容易,也更容易成为一些疯子的下手对象。性侵这种事,我就不说了,我还经常看到这种新闻,两口子吵架,一方吵不过,气愤之下,将几个月大的孩子扔到楼下,活活摔死,你说这不有病嘛!
柿子捡软的捏是动物的生存本能,如果我们换个角度,从心里学分析这个问题,那么有两种心理因素必须加以考虑。
一个是变态的心理,比如说那些恋童癖们;
一个是伤害的转嫁与补偿心理。关于这个我多说几句,通常而言,一个人受到伤害后,从心理角度讲,都需要转嫁和补偿。
这里有个问题,由于社会地位和能力的不同,伤害都是从强者到弱者一级一级地转嫁,也就是说强者可以转嫁给弱者,但弱者却不能转嫁给强者,他们只能转嫁给更弱的人,并获得心理补偿。
疯子们也都是社会的弱者,他们被强者伤害之后,情绪难以平复,心理失衡,但是又很难将伤害转嫁给强者。怎么办,只能向比他更弱的人转嫁,并获得心理补偿。
儿童是这一链条中最弱的,他们没法转嫁,只能承受伤害!
马克思说的好,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人是社会性动物。
所以不管“柿子捡软的捏”从自然界的动物角度来讲,多么顺其自然,但从人类社会角度讲,却是反社会的,所以必须加以法律制裁。
因此对于那些伤害儿童的,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别一打开报纸就像看动物园似的!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需要呵护,但呵护不能只体现在口号上,还要有行动,至少要敢于在这个问题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毕竟我们都会有孩子,而我们的孩子也会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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