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之底的三只鸡,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亦未能同年同月同日死。
三只鸡性格迥异。beat it是只亢奋的小黄鸡,画室外的天台才是它释放天性的校场,而小小的洗笔筒终究是埋葬它的牢笼;
childhood始终睡意昏沉,三只小鸡赛跑的时候也总落在最后,孩子多睡觉是对的,但要分时候;
Billie jean是只没头脑的小鸡,驱使它行动的是本能,动物本能。即使死亡来临,脑子里也只有一个字“饿”。
七年前的夏天,三只鸡的命运似乎暗示了其主人后来的遭遇。
鸡胸有着超越同龄人的早熟,教室里的人和事于他都是“boring”,那一年只有白色行政楼顶那扇写着畵字的窗户里才有他想要的“有意思”,他对自己感觉有意思的事总会用心研究一段时间,虽然也就一段时间。看色彩书的时候似乎在摆速写造型,一只手卷起书放在右腿上,一手拨弄自己蜷曲的头发,他从书里读到了什么?也许4k纸上那颗红得妖艳的辣椒就是答案。也许是画得好,他总是能够获得老师的夸赞,第一次是在他爸爸来画室的时候,当时他刚刚画了一幅翠绿色调的白桦林,即使现在看起来像一片青葱;第二次是开着牌号77368的老王喝醉了,看到他在画的速写,飘逸的线条让他在老师心中脱颖而出,从此一步登天、贵不可言。在这时他收获了一段感情,也许是他的进步在同学中很耀眼,也许是画速写时挺直健美的双腿,也许是夜晚互发的短信安慰了她缺乏安全感的内心,于是在一天夜里他到她的出租屋,他们做爱了,然而这段感情只在彼时彼刻让他觉得有意思而已。
鸡尾有着同龄人身上难觅的天真幼稚,只是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幼稚也是生理性的。那年下身仍是光板无毛的他尽力保守这个秘密,无论多么炎热的夏天,也从未脱裤子睡过觉,只有一次,三只鸡在厕所撒尿,他特意选择在最靠里的蹲坑,然而鸡胸先撒完了往外出的时候,转过了身子,秘密被发现了吗?他至今在疑惑。身体有异于身边人的事实使他的性格变得荒诞不羁,最终让班里绝大多数人拒绝跟他说话。如果不是因为无意中发现的画室,他可能早已是一把烧碎的骨灰。他忘不了和鸡胸在老师的小画室里的谈话,他们有太多共同话题,他们的想象在那一晚飘得很远很远。他忘不了三只鸡第一次单独聚餐是在路边的一家叫“姐妹饭店”的餐馆里,那天的土豆丝很美味,那时电视里的“壹周立波秀”很开胃,那次他说起“画得逼真”对于自己的魅力。他忘不了新买的小手枪把老师的白菜打得千疮百孔,把水龙头旁的马蜂窝打得“全军出击”,他忘不了的事太多太多。
撬开鸡首的脑袋,你只能找到一个字“FUCK”,除此之外他用过心的事可能只有研习老王画画时候一顿一挫的手势了。那时的鸡首作为当朝元老,身上散发着惊为天人的艺术气息,爱听苏打绿,爱穿紫色高帮帆布鞋,他总是很高调的展示自己低调的艺术水平,当然这并不是说他画得不好,只是有些异于常人。当时的鸡首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只是朝外的是牌坊那一面,而另一面就藏在农行后院散发着浓重尿味的大门里边。那时他单恋过一个叫雪莉的女孩,有次三个人晚上画完画,他带着他们去雪莉的教室,他坐在她的座位上,似在用心感受雪莉的气息,如同对着一条内裤打飞机。临走在操场上,他冲着那栋教学楼大喊“Sherry”,回响不绝于耳,那是鸡首逝去的青春,那是他未果的爱情。
三只鸡不死,只是不断凋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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