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焉能胜文明
君子斗不过小人,文明斗不过野蛮。这个观点非常流行,其实完全颠倒。在势均力敌或者势力不太悬殊的情况下,应该是小人斗不过君子,野蛮斗不过文明。
对于斗争、决战的双方,《尚书·泰誓上》提供了一个取胜的定律“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孔传》:“力钧则有德者胜,德钧则秉义者强。”双方力量差不多,德高者胜;道德差不多,义大者胜。合而言之,义也是德;分而言之,德侧重于原则性、保守性,义侧重于适宜性、灵活性。
《泰誓》武王革命的誓词。周文王十一年十二月,武王率领战车三百辆,勇士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东进伐纣。在孟津与诸侯会盟并举行了誓师仪式。武王列数了商纣王的许多罪状,鼓舞军队和商纣决战。纣王发兵七十万人拒战。可是纣军毫无战志,反而盼望武王胜利进入朝歌,很多人掉转矛头引导周军杀向纣军。纣王大败,连夜逃回朝歌,登上鹿台纵火自焚。
这场战争的胜负不卜可知。正如《尚书正义》所说:“武王志在养民,动为除害,有君人之明德,执利民之大义,与纣无者为敌,虽未交兵,揆度优劣,胜负可见。”武王革命轻而易举成功,为“野蛮斗不过文明”作出了很好的证明。这样的证明史不绝书,让“野蛮斗不过文明”成为历史规律。邪不胜正,此之谓也。
1929年重庆大学在菜园坝杨家花园正式开学,同时发布《重庆大学宣言》,其中有这么一段话:“故昔之言国者也:乌合之众,不足当技击之士,技击之士,不足当节制之师。今之言国者曰:野蛮之民,不足当半开化之邦,半开化之邦不足当文明全盛之国。”
可以肯定,斗不过小人的君子,不是真正的君子,仁智勇三德必有不足;斗不过野蛮的文明,或非真正的文明,或是文明,但仁义程度有限,道德根基不牢。就如被秦国一一消灭的六国。
何光训先生说:
“文明往往斗不过野蛮,秦国从根本上是扼杀人性和自由的野蛮专制制度,但却手段性的借用中原文明的制度和资源。楚国一定程度上保持着人的自由和分封制的权力自治,但短时间内资源确实难以整合。楚国如楚怀王这样的当政者既不能坚持周的制度,也同时被短视的利益所吸引,而后终于败给秦国。这种文明的失败,有近于当代文明的危险,那就是文明越来越讲理和宽容,而野蛮却从根本处拒绝文明,但在斗争策略上学会了用文明社会的宽容与制度了。我的悲观在于,文明最后都会败于野蛮。”
楚国和六国斗不过秦国,不能证明文明斗不过野蛮。当时的六国已离文明愈来愈远,早已礼崩乐坏乃至学绝道丧了。楚怀王“被短视的利益所吸引”,就是一种野蛮的表现。岂但楚国,其它五国也都一个比一个短视,而且纷纷习于欺诈之术,相互开展野蛮竞赛。六国与秦国之争,无非野蛮与野蛮之争。我在《仁者无敌续论》中指出:商鞅变法烈性壮阳药式的立竿见影,起了一个特别坏的作用,各国在诈力的邪道上越滑越远,进入恶性循环。战国七雄之争变成了比坏比烂比下流。
当时若有哪个大国能够实践孔孟之道,胜负尚难逆料。或者说,这是其它六国有效抵抗秦国侵犯、阻止秦国极权式统一的唯一希望。注意,必须是真正的孔孟之道,仁义之道,真仁真义,大仁大义。假仁假义在春秋尚有霸道之望,在战国则完全行不通了。
战国之时,礼制法度崩坏已久,实行王道仁政,也必须变法,重建礼法。例如,重农桑、奖军功、实行土地私有、削弱贵族特权、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等,都是必须的,适当严峻刑法也应该,乱世重典。商鞅变法,其刑法并非错在严峻,而是错在恶酷,轻罪重罚,某些刑法内容悖德违礼,违反人道。
更重要的是,商鞅变法的指导思想不良,君本主义加军国主义。当时如果有圣贤君子得志,立足于中道立场,汲取商鞅变法的某些可取之处开展儒家变法,在坚持一定道义底线的前提下展开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包括经济、科技、军力竞争,那么,则秦国的命运、天下的命运都将大不一样。
何光训先生指出“文明越来越讲理和宽容”,确是当代文明的一大危险。这也是西方文明度数不高的征象之一。文明固然讲理和宽容,但并非空谈道理和一味宽容。有文事必有武备,真文明必有有力量。文明的根基是道义,道义是扬善除恶并重,除恶的方式包括义刑义杀义战。2018-6-28余东海
首发于中国文化基金会公众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