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第30任总统柯立芝说,“如果优秀之人无法掌管正府坏人就会趁虚而入。如果美的泯住正治要为人类保留最美好的希望,就必须充分延续基督信仰。”
柯立芝还说,“我们的社会与正府的建立基础有赖于圣经的教誨,如果美國广泛地失去对这些教诲的信仰,社会及正府都将无以支撑。”
20世纪以前,美國最高法院绝大多数法官是虔诚的基督徒,直到进化论逐步被自油派接受,他们认为任何事物都在进化,法律也应该进化,于是,在法律领域,自油派逐渐切断了美國的基督教之根,让美國的基督信仰更貼近世俗化。
18世纪的威廉.布莱克斯通撰写了一部四卷本的英國习惯法权威注释,名为《英國法释义》,这部书是美國建国时立法的基础。布莱克斯通说:“人类的所有法律都建立在自然法和启示法这两块基石之上,也就是说,任何人类的法律都不应与之相抵触。”美国建國先父汉密尔顿曾经引用布莱克斯通的名言作为美的立法依据:“自然法与人类同龄,由上帝亲自命定,其约束力自然应当先于其他任何一切法律。它对全世界各國、各时期都有拘束力,人类的任何法律若与此相违背,都归于无效,而所有生效的法律其效力都直接或间接的来源于此”。汉密尔顿进一步引用布莱克斯通的话来论证,人类法律的首要和基本目的,就是维持和规范上帝赐予人类个体的自然权利。从20世纪开始,美國自油派不理会布莱克斯通,不理会上帝的训诫,他们全面努力,竭尽所能削弱基督教在国家事务中的影响,不仅使法律领域世俗化,使教育领域也世俗化。
在美國的许多学校,孩子们可以自油地组成小组来研究和推进文学、哲学、正治甚至同性恋权利,但却不能为祷告、赞美神或查经而聚会;在毕业典礼上,毕业生可以阐述各种各样的想法,但却被禁止谈论有关基督信仰的话题;老师可以在万圣节使用超自然的符号,比如巫婆和妖精,却被禁止在圣诞节使用基督教的符号;学生们学的是进化论,不允许听到创造论的证据;教师可以以学术自由的名义强迫不情愿的学生读半色情的书,却被禁止分享有关耶稣基督的书;纳税人资助的学生报纸可以发表各种文章,即使文章中包含着污秽的语言或反基督教的信息,但却被禁止出版支持基督教的文章。
1987年,罗伯特.博克被里根总统提名担任最高法院法官时,在参议员任命听证会上,他遭到了自油派倾尽全力诋毁,他是第一位因受到阻扰而不能出任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者。自由派抵毁他,不是因为他有什么道德污点,而是因为他的正治觀點,例如,他认为,在憲法解釋中,建國先父们最初的目的是非常重要的,他说:“当今时代遗弃了法律的初衷,意味着将《美國宪法》置于自油派文化的原则之下,这无法实现民主政体的最终目标。”后来,他写了一本书《美國的诱惑》,讲述美國的法庭如何失控,关于法庭反基督教的一些判决,他在书中写道:“法庭在确立条款中采纳了强硬的世俗主义者的观点,如果该条款中不包含禁止宗教活动(已被國家认可多年)的内容,也许还不至于干扰许多人。法庭禁止在公立学校进行祈祷,这令人极为愤慨。几年后,甚至不允许在某些时刻沉默。在这一问题上,國家《權利法案》的生效及其他一些事件很大程度上扭转了这种蔓延全國的趋势。″
罗伯特.博克
美最高法院自由派法官当权这么多年,把美國糟蹋得几乎不成样子了,把养流氓懒汉当成社会福利,把堕胎杀人当成妇女权利,把反基督教当成宗教信仰自由。这也只怪美國基督徒20世纪初从公共领域退出,远离正治事物、法庭、律师职业、媒体、大学、法律学校,把自己的权利拱手让给自由派,认为基督徒不应该沾染政治,自己祷告、读经、过属灵生活就行了。然而, 圣经对基督徒的要求是做“这个世界的光和盐”,上帝的选民是不会从“现实”世界中退缩的,大卫是以色列的王,但以理在巴比伦作宰相,先知们大胆谈论当时的政治。美国建国时,制憲會議的大部分代表都自称是基督徒,许多还受过神学训练,各州批准憲法大会的代表中至少有44位是受按立的牧师。
约翰.杰伊是美國最高法院首位大法官,在他及他的继任者的领导下,敬拜与祈祷是各级法院活动开幕仪式上的常规程序。杰伊说:“为基督徒投票是基督徒的义务,普罗维登斯已经向美國民众展示了他们对管理者的选择,作为基督教国家的责任、权利和利益所在,我们倾向于选择基督徒担任管理者。”美國第30任总统柯立芝说,“如果优秀之人无法掌管政府,坏人就会趁虚而入。如果美國的民主正治要为人类保留最美好的希望,就必须充分延续基督信仰。”柯立芝还说,“我们的社会与正府的建立基础有赖于圣经的教诲,如果美國广泛地失去对这些教诲的信仰,社会及正府都将无以支撑。”總之,当基督徒远离政治,基督教必定被边缘化,这是美國基督徒深切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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