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类损失厌恶大于获得喜悦的论述和实验早已不新鲜,但我还从未把损失厌恶和公正联系起来思考过,也从未看到过相关思考的论述 ,正好借此机会训练一下自己哲学思考的能力。
最近熊毅对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了个深度剖析,虽然内容和公正无关,但是提到了强者逻辑和弱者逻辑,于是引发了我的这个关联思考。
首先,所谓无知之幕,指的是为了探索什么是真正的公正而进行的一场思想实验,其中的设定为,所有人在对人类世界的运行规则进行设计时,为了防止社会地位,经历,自身利益所造成的利己设计的不公正,需要去除这些,而办法则是设定自己还未出生,而且也不知道会出生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作者约翰罗尔斯认为,在这样的设定下,人们才会摒弃偏见,设计出最公正的制度。
而今日听熊毅探讨强者逻辑时,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洞见,即无知之幕的结论恰恰是人性中损失厌恶大于获得喜悦的体现。
具体来说,其中的博弈逻辑可以按照如下思考。在无知之幕,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不公正的社会秩序,即丛林法则。在这样的社会秩序中,弱肉强食,没有法律,没有秩序,没有公正,只有力量和权力。而另一种,则是有秩序,有法律,有公正的社会。
人类之所以会选择公平的社会,是因为,若选择了不公正的社会秩序,出生在弱势群体所带来的损失厌恶,远大于出生在强势群体所带来的获得愉悦。
另外,其实逻辑梳理到这里,我又产生了一个新的洞见,即强者逻辑的问题在于,如果一切只遵循强者逻辑,社会将是一片混乱。
人类文明,从远古的混乱时代走向现代的文明时代,其公正性和秩序性越来越强,社会越来越公平公正,而这种公平,即保护弱者不被强者欺负的公平,即承认人人生而平等的公平。在这里,平等强调的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即不论社会地位和出身,就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存权,财产权等。而并不是强调的由于出身和阶层所附带的权力。 也就是说 只有在这些权利上,人人才生而平等。
虽然经常是屁股决定脑袋,但在无知之幕前,屁股的作用会被消除,人类才能够为自己这个物种的未来进行最合理的设计。
人类之所以能有文明,是因为智能,而这种智能,和智力不同。很多动物都拥有智力,但他们没有智能。智能,使人类产生了文化,产生了社会制度。它使人类能超越基因的限制,不再只为自身的生存而考虑,不再只是“自私的基因”的载体。它使得人类能够产生大规模互相协作,而这种大规模的互相协作能力,使得智人,在几万年内,横扫地球所有其它物种,站上生物链顶端。
虽然人类世界至今仍有战乱,但根据统计,人类的种间暴力行为已从远古时代的15-50%,降到20世纪的5%,这还是算上了一战和二战的数字。其实,作为地球上唯一一种具有智能的物种,不论科技再发达,如果没有大范围公认的秩序和公正作为共识从而能够放弃杀戮而转为相互协作,人类很可能仍是一群互相残杀的猴子。
说回强者逻辑和弱者逻辑,虽然对于世界秩序来说,弱者逻辑对于它的塑造功不可没,但对于个人,强者逻辑更为有用。因此,自律时应该使用强者逻辑,这样更有利于个人发展,而他律时应该使用弱者逻辑,这样更有利于人际关系。
说成大白话就是:如果觉得社会对你不公,那就想办法让自己强到不怕不公。如果觉得社会对他人不公,那么尽管给予他人同情和帮助,并对不公进行谴责。
#认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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