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了摩擦事故
20190803
原本计划想写一篇问答的,网上挑选了半天题目,还没确定好,结果电脑提示没电了!
这才想起来,昨天晚上就没给它充电,刚刚在店里,也忘记给它喂饭了,然后它就罢工了。所以这篇日更,一直拖延了六个小时,才得以继续。
事实上,在带孩子回来的路上,还和一辆车发生了剐蹭,对方的倒车镜和我车的倒车镜对撞了,我听到了声响,但看了一眼,那个车子往对向走了,而且我感觉车子也没什么大事,所以就继续往家走了。
结果还没等上楼,后面的车子就追了上来,说他的倒车镜剐坏了,让我看着想办法处理,我知道发生了碰撞,但我不能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而行车记录仪却因为内存已经满了,却没有设置成自动顶替存储,所以,新的录像都没能保存下来。
在对方的建议下,我们来到了交警队,因为缺少了现场和实质性的证据,交警也无法判定责任,在交警的建议和调解下,同意了交强险中的无责任保险赔付100元给对方,其他的损失他自己承担。
我其实还算接受这个建议吧,主动把100块陪给对方,也懒得去走什么保险,甚至如果他找到我的时候,就明确提出这样的赔偿要求,我就会直接给他,连交警队也不会去了。
但这次事故,确实给我敲响了警钟,一个是行车记录仪的记录问题,再有一个,就是交警所说,发生碰撞后,无论是不是严重,我都应该停车,而不是像今天这样,觉得没什么事情,对方也走了,就直接扬长而去。
往严重了说,可能这就属于肇事逃逸了,虽然我主观上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但客观上确实构成了这种行为,这就变得有理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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