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的时候,参加了校文学社团。平日里爱舞文弄墨,练练笔,码码字,投投稿,也抱着交流学习、以文会友的初衷,热心参加社团举办的笔会。
有一次,我的一篇小文,竟被选作文学社笔会的一篇范文,供同仁们研讨交流。我记得写的是一篇散文诗,题目叫《太阳·雨》,大致内容是:太阳是个昏君,不知民间疾苦,地下万民被大旱所累,在烈日灼烤中,祈福求雨而不得,只好贿赂太阳君。太阳扬着被贿酒熏得通红的脸,假惺惺地装模作样洒了几滴雨,遂成了天象奇观太阳雨。而在万民的欢呼声尚未喊出时,太阳雨就停了,大地又陷入灼热的阳光之中……。
对这篇小文,若干同仁分别从谋篇、立意、文笔、技巧、意象、内涵等方面发表观感,或欣赏,或建议,或探讨,或质疑,均让我颇为受教,并表示要虚心学习接纳改进提升以回馈同仁。
唯有一位同仁的批评,我绝不赞成,也不接受,至今记忆犹新。这位仁兄以嘲讽的口吻说道:明显是凭空编撰,不符生活常识,世哪有太阳雨?如此之笃定和不容置疑,并有一种骨子里的傲慢气和蔑视眼神。坦率的讲,即便他说得正确,这样的方式也是绝大多数人无法接受的,何况,他的“笃定”本来就是错误。这世上不仅真有太阳雨,且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自然现象,至少在我生活的四川盆地丘陵地区是这样。我清晰的记得,小时候,小伙伴们最喜欢在太阳雨下相互追逐嬉闹,不亦乐乎。——估计这位仁兄是生活在大城市的真空中,没见过艳阳高照的时候会下雨,当然也就压根不会想到太阳和雨居然能在同一片天空中同时出现。唉,未见过而不知不识,似乎也怪不着他。
……
这事已过多年,当年那位仁兄的模样早已在我脑海里模糊没有踪影。之所以今天写下这一段文字,是因刚好又遇见了太阳雨,瞬间勾起回忆,并在反思中警醒自己:不知道的事,觉得异于常理的事,切勿想当然的予以否定,更不要有怠慢轻视之感。不妨张口求教求证,这并不丢人!
遗憾的是,现在早已找不到这篇文章,当年也没有留下底稿,当时的条件十分有限,电脑尚未普及,更不可能像今天一样,方便地留存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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