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都在兴建旅游特色小镇。这对于当地的城镇化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无疑都有裨益。但勿容讳言,这一股建设热潮中,客观存在一哄而上、特色不彰的现象,有的甚至成为变相的房地产开发,背离了建设初衷。建几条古街老巷,立几座寺庙亭台,并非不可以,但绝不能简单的将其与特色划等号,否则便难以避免千镇一面、千篇一律的严重同质化现象。
旅游特色小镇,首先是要明晣“特”从何来?这是影响和决定旅游特色小镇建设成效的一个基本前提。
从各地旅游特色小镇建设的生动实践看,“特”至少可以由“四度”生成:
第一,稀缺度
应由自然或历史的积淀而形成的,在一定范围内独一无二或是较为稀缺的资源。稀缺来自”二老”——“老天爷”和“老祖宗”。“老天爷”,极自然的鬼斧神工是自然的馈赠和眷顾,往往带有鲜明的地域特征、独特的气候环境、特异的生态禀赋。正所谓“此景只是此地有,十步之遥不同天”。“老祖宗”,即人文的蕴积沉淀,是祖辈的遗赠和传承。包括但不限于古建筑、非物质遗产、民族风情、民俗文化……,以及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重大事件的遗址、见证物,等等。
这类资源,之所以自呈特色,是因为其有厚重的时间雕刻和强烈的时代烙印,而且往往是时间越久,特色越浓。大江南北、壮美山川,远古绝唱、现代咏叹,莫不如此。比如,闻名遐迩的雅丹地貌、丹霞地貌景区,高原峡谷风光,敦煌莫高窟、五台山、布达拉宫等宗教圣地……每一寸黄土褐地,每一处神山圣湖,都深深地印着时间老人的足迹;又如,上海外滩、厦门鼓浪屿,红色圣地延安、井冈山、遵义,南京中山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历史并未远去,仿佛就在昨天,甚至可以亲耳聆听古稀老人讲述他们亲身经历的故事……。一个地方如果正好拥有这样的特色资源,实属幸运至极。
稀缺既是特有的,也是相对的。稀缺不稀缺,关键在对谁而言,一看如何对应和定位目标群体,二看如何以新视角去审视和挖掘。高原风光对其他地方而言是稀缺,但在高原上就县县乡乡村村皆是。很多的非物质遗产,曾几何时都是人们习以为常的生活场景,但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稀缺。一些城市大片的工业老厂房一度被视为包袱,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老厂房不断被拆除,以留下“城市记忆”的视角审视,就是可供开发的特色资源——北京200余老旧厂房将转型升级为文化空间,便是生动注解。四川成都名片之一的“东郊记忆”,也是老厂房改造为音乐广场的成功案例。
因稀缺度而成的特色,重在保护有力、开发有度。必须始终绷紧一根弦:稀缺凸显价值,一旦稀缺湮灭,价值便将归零。要存有敬畏之心,担负保护之责,科学规划、整体统筹、严格划定保护的边界和红线、开发的范围和区域。可开发的,也要“服从保护、规划先行”,绝不触及保护的红线、不逾越划定的边界,在保护中有限、有度、有序地开发,以开发促进更为有效的保护。切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和不加节制的过度开发(而这种现象在当下的特色开发中较普遍存在)。任何因短视而造成的掠夺性、损毁性开发,哪怕只是一小点、哪怕只是一小步,都是对自然的不敬,对祖辈的不忠,甚至是对人类的罪过——电影《唐山大地震》里在讲述人们失去亲人时,有一句震憾揪心的台词:“没了,才知道什么叫没了”。特色资源也一样,切勿在特色湮灭后才去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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