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11岁生日的时候,我给他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是一只棕色的小狗,下巴开始沿肚皮直到屁股都是白色,额头还有一个黑灰色桃心。儿子给它起名“棕宝儿”,彼时他最喜欢看苗圃版的《穆桂英挂帅》,喜欢里面的杨宗宝。
儿子打小喜欢小动物。家里养过金鱼、乌龟、蜗牛、仓鼠、小鸡甚至泥鳅。不过养狗这是第一次。我说不上喜欢狗,但也不讨厌。更多的是担心养狗带来的生活不便,以及条件不允许时狗狗的安置问题。
当时去宠物市场挑狗的时候,一心想的是品种狗,泰迪、比熊和博美都好。结果在一个宠物店门前遇上了棕宝儿的小眼神,在三只小狗儿合住的一个笼子里,只有棕宝儿对我表现出遇见亲人般的热情。
宠物店主人说它是个小猎狗儿,于是我当成“小土狗儿”买回来的。那时候它的长度跟42号的鞋子差不多,特别喜欢粘人。茶几下面和床底下来去自由。每次去给它打防疫针,都是放进一个购物袋、挂在车把上就可以搞定。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一辆电动车的车把上挂着一个袋子,而袋子在不停地扭动,不要害怕,里面十有八九是条狗或是其他什么活物。三针防疫针打完,它已经能够扒到茶几上的水杯和电视柜上的水壶。
终于在它成功打碎了我一个心爱的水壶之后,我用一根绳子限制了它的活动范围。这是王先生毕生最得意的发明。在阳台两端拴一根铁丝,铁丝上挂一个钥匙圈,这样铁丝就摇身一变成了轨道,再把绳子拴在钥匙圈上,就形成了棕宝儿的活动半径。
我家狗子叫“棕宝儿”棕宝就此成为家里每一个人艳羡的对象。它每天在阳台自由散步,冬天的时候卧在客厅的木质地板上,冷了背靠暖气席地而坐。夏天热了,我在阳台的水泥地上洒些水,它躲在我养的花荫下纳凉。每日吃着狗粮,偶尔喝点酸奶,吃点水果。
儿子偶尔会跟它谈心“棕宝儿啊,你看看你多享福,每天有吃有喝,风刮不着,雨淋不到,也不用上学和写作业。”“棕宝儿啊,你也得有点上进心,得学点本领,以后得找女朋友,还得当爹”……
棕宝儿的膀胱和结肠很发达,屎尿都很能憋,因此我这个铲屎官就是个挂名。除非室外天气恶劣,或者我加班太晚,否则下班后第一件事必是遛狗。因为通常一下班看见它憋得直转圈圈儿,很是心疼。
棕宝儿出去拉屎很文明,尤其擅长选址。总是选择边边角角、树叶成堆、树坑草丛的地方,拉完还四脚并用,试图挠土“掩屎灭迹”。它尿尿就不那么文明了,总是循着前狗的尿迹,处处留情。
每次遛狗,都要带几块儿旧报纸,一个塑料袋,以防它拉的不是地方。春秋季节,遇上它掉毛换毛,还要随身带把它专用的梳子,在外面帮它梳理一下浮毛,它每次也很配合,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我家狗子叫“棕宝儿”棕宝儿最不喜欢洗澡,洗得时间一长,就会呲牙裂嘴好像要吃掉给它洗澡的人。但是如果几天不洗,它的身上会有一股腥臭的味道。为此我专门给它买了个笼嘴,这样就可以略带强制性给它洗澡了。
它开心的时候就自己玩玩具,惨叫鸡的腿都被它啃掉了,小皮球也被它咬得千疮百孔,只有两个绳结还“健在”。它在我们大人面前就像个孩子,最喜欢我们抚摸它的头。但是一看见儿子就会格外兴奋。或许孩子身上有荷尔蒙的气息吧。
前段时间搬家,从两居室搬到一居室,动过抛弃它的心思,但是看到它无助的小眼神儿,最终还是于心不忍。勉强给它安排了一个住处。虽然不及以前舒服,却也干净温馨。
如今棕宝已经两岁了,我依然说不上多么喜欢狗,但是已经把它当作家庭中的一员。或许未来的十年它都会陪伴我,我会善待它,一如现在。
作者阿Q,热爱生活,酷爱读书,用心写文,用字传情的烟火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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