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第66天:
昨晚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像是在读一本新的书,一本从未看过的书一样,语言新,人物新,故事也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故事了。
以前每次看到书名,想着自己已经读过,就不愿再翻一翻,直到重新拿起书再来看,原来之前看的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许多书,以前读过,读的只是书里的故事,现在重新读,才恍然大悟当初没有读懂的道理。
书读百遍,分阶段,分年龄地去读,看到的东西,思考的角度,得到的感悟,都是不一样的。
我想我再也不能以“读没读过”来判断自己是否要开始读一本书了,好书值得我重新拿来读,即使读过也无妨,再次读会有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好比我读《红楼梦》,上学时觉得读不懂它的白话文,尤其是书中的诗的寓意,读不下去;三十岁了,再来重读的时候,读得津津有味,每个人物都值得研究一番,像听神话故事一样,有趣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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