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内最常见的争吵大概是这样的。
“没看到我的书都放在那里吗,我只是出去一下,说让就让,凭什么嘛?经过我的同意了吗?你们这样好没道理。”
“我们图书馆有规定,离座超过半个小时,就视为离开,你都离开2个小时了,我们有权将位置让给其他需要的读者”
“规定,我不知道啊,你们又没有告诉我,我就是去吃饭,现在跟我说这样,就让我让,不行,不让!”
响亮的争吵在安静的图书馆回荡,声音源自两个女性,从二层传来。一个尖塞霸道,一个辞令决然。后者我认识,是图书馆的管理员之一。
凡常来图书馆的读者对她都心有戚戚,那个声音尖塞霸道的女士应该是个雏。类似她这样以不同形式、不同手段违反图书馆规矩的人,管理员已经硬怼若干,场场硬仗,成绩斐然。
总而言之,她身体力行,将“图书馆的规矩”尽可能诉诸每一个踏进图书馆的读者,最令她和其他管理员最痛恨的行为估计是“占座”无疑了。
我因来图书馆够频繁,有幸见识到一个规定从出现到成为共识的全过程,以此思考“道德与法理”的问题。
【凡被默认的便是可行的,凡有声明的便是有理的。】
只要我做了这件事情,不管好坏,周边的人只要看到我做了,没有提出明确异议,那么我这件事情就是可以做的。
于是人潮汹涌的景区,我随意留点什么;公园里散步,我家狗狗拉屎尿在路上而不收拾;公交车里我放些奇怪且响亮的音乐,类似这些事情有什么不行的吗?你看那么多人看到不也没说什么吗。然后我再我告诉你,我卖的东西是正品不接受退换;那个路边摊一直都是我在摆;我还有几个朋友马上来,我先帮他们排着,为什么不行呢?我不是都说了吗?
“凡被默认的便是可行的,凡有声明的便是有理的”,这样的道理用在图书馆就更是无解。
放几本书在桌位上,往来的人看到没有反对,那便是坐实了我对这个桌位的所有权,倘使现在有人走过来询问,即可理直气壮的说“不好意思,这有人了。”为什么?没看到我的书都放在上面了吗。
时间一久,它成了一种“潜在的道德”,默认每个人都该遵守。余者没有侵犯的权利。即便是放一张纸条在桌位上,外出吃喝潇洒几个小时再回来装模作样的看书学习也是无可厚非的。需要公共资源的读者兴冲冲进入图书馆,却发现里面尽是私人的领地。
【从道德到法理】
当然是有人不认可这番道理的,争吵便在读者与读者之间产生,管理员作为调解员出现,两边都不能奈何,恰有愈演愈烈之势。
最初管理员是以场内巡视和劝导作为遏制占座行为的办法,希望借助身份光环和人为感化来让人到达自觉的目的,但效果并不理想,但有争吵,管理员的任何帮腔都是偏袒,甚而能给人以势压人的观感。
而后图书馆辅以公开宣传的手段,开馆前的排队阶段便有工作人员举着“文明阅览,请勿占座”的宣传告示在队伍间来回穿梭,时不时的还有吼上一嗓子以正视听,进入图书馆后亦有广播宣传占座是不文明行为,希望读者自觉,以更高的道德准则击破这默认的道德准则效果是显著的,占座行为在一段时间内大为改观。
但顽固分子仍然比想象中的多,很多人并不承认这种公德,如果占座者底气十足,图书馆公德高于“潜公德”的裁定便不能压服他,他再委屈的吼上一两嗓子,围观的吃瓜群众竟然也能觉得管理员欺负人,这可大为不妙。
管理员终于不能忍,某天争吵照常发生,管理员祭出规矩“离座半小时,即视为离开,管理员有权将座位分配给其它需要的读者”。
争吵依然发生,但管理员毫不让步,每次均重申此条规定,久而久之竟然成为了所有人可以信赖的依凭,管理员为离座者计时,严肃的裁定,占座者底气则不断被削弱,最后竟开始有意识的遵守,这是法理的胜利。
这一过程极为有趣,最开始所有人遵循“潜在道德”行事,这一“潜在道德”的根由不过是我比你先做,我比你更需要它,即自认的我优于你,这看似没有道理的道理能够成立,我想无非是每个人均有侥幸,你的行为我虽然不爽,但是我可能在以后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现在我承认你的权利,那以后我做了你也要承认我的权利,这是建立在强权和自利的基础上的。
人所享有的资源在一定的界限之内是有限的,强者和先行者吃干抹净了,那弱者和后来者怎么能甘心呢,于是开始呼吁“公德”并推举裁决者,希望其能就资源进行再分配,并表示坚定的支持裁决者的决定,公德变成“多数人的权力”,促使资源得到公平的分配。
但多数人的权利并不能总是能战胜少数人的既得利益,裁定者与“潜在道德”的获利者之间的激烈冲突让弱者和后来者也心惊胆战,而他们的可怜之处就在于立场永远不够坚定,他们会幻想自己成为“潜在道德”的获利者,亦能对占座者感同身受,而这时“潜在道德”获利者敢于对抗公德的底气。
终于有裁定者意识到问题不对,他并不能有效压服占座者,而旁观者亦不能给到他实质支持,于是迫不得已祭出法规——“离座半小时即视为离开,管理员有权利将作为给予需要的人”。
在这条规定之下,你的行为才是正规的,而且严格执法,直到每个人都信服,每个人都遵守,它带来的是公正,而非公平。公平是一项极难把控的准则,它更像是道德要求,能够创造和谐社会,但更可能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而公正的准绳却能保证每个人有同等的权利。
【管理员的职责】
公正?这真是说的轻巧的事。
你怎么能保证管理员不存私心,因为偏好什么或喜欢谁,私相授受,拿着公正装点自私?你怎么能保证规定没有漏洞,要是有人就是犯贱,坐两分钟就出去玩二十八分钟,然后再回来坐两分钟再出去,那这项规定的意义又在哪里?这是警钟般的怀疑。
怀疑的结果也的确让人遗憾——如果我们不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那么我们终将被自己的善良伤害。所以我能想到的答案也比较遗憾,“我们永远不能达到公正,而只能无限的接近”。
我认为管理员的职责便是通过各种手段保证规定确立、解释及执行无限的接近公正。这样做法当然会产生一个恶果,那就是导致资源的分配效率变得低下。
比如说那些占座者确实需要这样的资源学习,而那些有意见的家伙只是看他们不爽,即便得到座位也只是坐在上面玩手机,你还费那么多人力物力为这些玩手机的人提供方便,这不是开玩笑吗?
当我们回答需不需要为玩手机的人提供方便时,我认为另为几个问题也需要我们同时回答。
如果占座者想法设法的占座的确是为了学习,并且他们还组成了学习同盟,每天凌晨派出几十人的小队到图书馆排队,一进馆就占遍图书馆90%的座位,待他们的同伴上午10点起床,打折呵欠进入图书挂惬意的坐下学习,那么从7点就开始排队的那些读者看到此情此景会作何感想呢?
最初他们可能会默认这“潜在道德”,我们这些睡懒觉的人的确该为学习同盟的人让座,但他们的默认会持续多久呢?我们又如何保证学习同盟里的人每天都在抓紧学习呢?我们又如何保证偷懒者里面没有学习天才呢?偷懒者最后会愤怒吗?他们愤怒后会做些什么呢?
所谓“潜在道德”不过是寄居在强权和优越感上面的东西,但这两者并不总是那么忠诚。最有趣的事情是我们在争论这些问题的时候总会忘记图书馆是国家花所有纳税人的钱建造的。
【自由的边界】
我们这个世界也有很多明事者,他们认为人能培养自己的高尚情操,规定只能压服而并不能让人绝对的认同。他们会站出来说,占座者和偷懒者的行为和可能导致的后果我们都应该警惕,但更应该呼吁:一个真正的读者应该是早早的起床排队,不让别人给自己占座,也不答应给别人占座,按秩序进馆得到座位后,安静的阅读学习,需要离开座位也会礼貌的留一个纸条注明自己去离座干什么,在何时回来,如何自己不守时,请需要该座位的读者将自己的物品挪一挪,自己回来会取走。而座位也该是那个需要者的。
我会为他们行为鼓掌,也会敬重他们的人格,乐意与之探讨更多有趣的话题,因为他们是理性人,与他们聊天总能获得让人兴奋的收获。
但我欣赏他们呼吁的行为时,也会警惕他们呼吁的后果。因为我总觉得绝大多数人都能够明白公正的含义,却少有人能够明白自由的含义。公正只需被动的遵照,而自由需要主动的克制。大多数人只愿享有自由的权利,而不愿担负自由的责任与义务。
一个自由的人应该谨守下面两条准则,英国思想家穆勒在《论自由》做了清晰的界定,如下,
1.只要个人行为仅关一己利害而与他人无干,个人就无需对社会负责。如果有人觉得有必要维护自身利益,不妨对其(侵犯者)进行忠告、规诫、劝导乃至回避,社会能够正当的对其行为表达厌恶于责难的措施,仅此而已。
2.对于任何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都应对社会负责,并且如果社会觉得为了自身安全必须施予某种惩处,则行事者还应受到社会舆论和法律的惩罚。
而我们能认识到自己在其中应该担负的责任与义务吗?
我所想要解释的事,当前的人们在界定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时候,总是会忘记自己是“社会中的个人”,而认为自己是“完全独立的个人”。人是依托于社会存在的,因此我们的每一个行为和选择都应该思考“自由的边界性”问题,并作出合理的妥协和让步。
如果你觉得社会运转效率太慢,社会大部分人都是白痴,我能侵占这么多资源是因为我优秀,我聪明,我有能力,跟除了我之外的人完全无关,那社会也有其“自由”告诉你,“我”比你强,“我”比你棒,所以“我”剥夺你的部分利益也跟你没关系。社会之所以为社会,是因为它不仅仅只对你负责,它同样要为你所认为的“庸众”负责。
那照这样说,我们就必须要忍受社会整体平庸、进步缓慢恶果?
并不是!
我想要进一步不说明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那些矛盾且不明确的地带”留有探讨的空间,正是对“那些地带”的探讨、争论以及实践,推动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在这中间我们应当秉持“尊重理性与公正”的原则,让尽可能多的人明白“那些矛盾且不明确的地带”的各个面貌,引导尽可能多的人在谨守自由准侧的前提下,去认识自己,认识世界,进而提出更多辨证的思考。
而这中间必然是一部分无法认识到这些问题的,或能认识到这些问题,但对不能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人无比厌恶,而不屑与之探讨。这便应该有类似于“管理员”之人举出一般性的规定,这规定是每个人能够理解的,但并不能给予每个人最大的利益保证,同时为保公正,必须不断接受调整和批判。这便是法理。
也是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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