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这样的季节里,像今天这样的雨天,雨不是很大,像细沙一样的绵绵的雨,整座城市像是烟雨江南,只是没有小桥流水罢了。
我穿着黑色的羽绒服,戴着一根暗紫色的围巾,撑着红色格子伞来见你。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还只是最普通的陌生人。
见过不过一分钟,原因是因为我捡到了你的U盘,你跟我道了句谢,我们就此道别。
我甚至不记得你那天晚上撑的伞是什么颜色,你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甚至都记不得你的脸。
回到寝室之后,我再次看到了微信上的道谢。再次,打开了两个同龄人聊天的话匣。我,一个从来不怕生的人,肚子里有唱不完的戏。
一星期后,我从图书馆出来,又碰上了这样的雨天。
发了条朋友圈:没伞的狗想回寝室避避雨。发完之后,刚想迈步跑,就看到了你发来的消息。
你说,我也在图书馆刚要走,你等我一分钟,我送你。
我还没来得及婉言拒绝,你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小喘气地说,还好你还没走。
就这样,我们在雨里一起度过了漫长的20分钟。
回到寝室后,习惯性地再次表示感谢。没料到,他说,那你请我吃饭吧。我同样无法拒绝。
约的是下星期五晚上,我决定请他吃炸鸡。因为我很想吃肉,我的室友们都在减肥,没人陪我去吃炸鸡。
周五那天,下了整整一天的雨。那天,我们第一次一起坐了公交车。
车子里人有点多,没有座位,我们在车子的中间。我总是重心不稳,你大概看出来了,说让我揪着你的衣服。
下车之后,我们根据地址开始找那家炸鸡店。那是我百度到的一家店,但是我们在那条路上来来回回走了半小时,发现炸鸡店好像搬家了。
在那样的下雨天,我感到很抱歉。后来,你很乐观地提出去一鸣吃点东西。
那天真的很冷,又因为下雨,撑着伞在寒风中吹了半小时,走进一鸣,喝了热奶后,真是很幸福了。
不得不承认,这两次的下雨天,我开始喜欢你。喜欢你不经意对我的保护,喜欢你对我说话的口气,时而坚定时而温暖。
喜欢在下雨天的晚上,你在小树林里,扔掉雨伞,背起我,在雨里奔跑。那是我21岁的人生中,遇到过的最美最甜的下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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