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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学校的建议(24)校长是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

给学校的建议(24)校长是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

作者: 郭晓滨 | 来源:发表于2018-07-06 08:42 被阅读73次

    校长是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由校长的职责所决定的。校长不做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就不能称其为校长。尽管逐步在实行现代学校制度。校长负责制和执行教育政策是一致的,不是对立的。校长对学校实施的管理一定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创新工作。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于学校的办学效益高低,教育质量的优劣,以及校产的管理等负主要责任。法人代表还有一项重要职责:校长是教育法律、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学校是教育法律和政策的终端,法律是否得到贯彻,政策是否得到落实,校长是至关重要的。

    一、法人代表绝不意味学校的一切都是校长自己一人说了算。政府举办的学校仿佛是校长的私有财产一样,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即使是私立学校,有其特殊性,在某种意义上讲,同政府举办的学校一样,也得为教育对象负责,必需按照国家的法律、教育方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办学。也就是说,私立学校的校长也不例外,同样是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个人理解,法人代表中的法人,是要求校长按照教育的法律和政策办学,对国家、对社会、对学生负责任;法人代表中的代表,说明校长是教师这个团队中的代表,而不是脱离于全校教师之外的另一类人。是实施教育政策的代表,不是代表个人主观意志的办学人。总之,学校的法人代表,就是学校办学的第一执法人,学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发展计划的第一运筹人,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第一负责人。

    这就客观要求我们的校长必需成为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在学校的发展规划中,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在学校的特色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在教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严格执行教育政策中,创新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这是由校长的职责所决定的。

    二、有校长对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的角色认识不高。从教育管理实践层面看,有的校长对有些教育政策的外延和内涵了解得并不多,甚至在理解上出现误区,严重影响学校的管理工作。

    有的校长不能深入不断地研究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只是停留在原来的理解程度上,或者浅层理解,不注重发展和创新。有的校长教育的法律意识淡薄,嘴上讲的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际做的有出入,甚至做出违背教育法律和政策的事还不以为然。有的校长不重视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和规定,缺乏政策意识,不执行规定。在这方面,有的属于意识上的,感到政策执行不执行都一样,因为淡化了政策,而产生不执行的结果;也正因为校长执行政策上的差异,时间长了也能导致学校间的差异。有的属于没有政策观念导致的。不管有什么样的政策,到了本学校就是自己的政策,不传达,造成政策搁浅。自己说了算,政策靠边站,加上个美名叫创新,致使上级政策“梗阻”,文件“空转”,政令不通,主观意志占了上风,对于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意见和建议根本听不进去,你讲你的,我做我的,我行我素,等等。总之,从思想上,情感上,意识上,行为上,与法律、政策、意见不一致的,都属于校长应该认真反思加以改正范畴的。

    三、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布置,做好落实。法律、规定、制度、政策、通知、意见等文件,校长要对国家、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这些不同叫法的文件,校长要了解公文的常识。不同类型的公文,有不同的贯彻执行要求。能够发布政策文件的,一个是行政机关,另一个是党的组织机构。从文体上讲文件属公文。按公文的性质和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指令性公文、指示性公文、呈请性公文、决策性公文、公布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商洽性公文、记录性公文;按行文关系划分,可以分为下行公文、上行公文、平行公文。校长执行政策文件一般指下行的公文。④下行公文又可以细分为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达人民群众行文、联合行文。通过阅读有关资料,我还了解到,国务院行政机关公文主要有13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求、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党的组织制发的公文主要有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就具体情况而言,概括地说,在执行中,一种是对执行部门具有强制性、指令性。如,命令、决定、通告、通知、决议,以及现行公文中的规定等;二种是对执行部门具有指示性,这类的政策文件,往往是阐明工作原则、方法和措施的。如,指示、意见、通知等。还有一些公文种类,如,公布性的公文、商洽性公文、记录性的公文等,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有程度不同的要求。

    作为校长,其主要精力不是研究公文的写作,也不是研究公文的作用,而是要研究政策,把握政策的实质,在具体的工作中根据公文的不同性质特点,不同的要求,很好地贯彻执行,让政策在校长的组织实施中见到效果。

    本文仅就校长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谈一些个人意见,不一定成熟,仅供参考。

    那么什么叫政策呢?“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现代汉语词典》第1608页)实践中我个人体会,政策有强制性,不执行不行;有指导性,知道应当朝着哪个方向努力;有时代性,表明了行政部门一个时期内的工作重点,等等。还有的学者对政策阐述得较详尽,不仅研究特点,还进行了分类,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①

    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教育行政部门政策是校长的基本职责。不执行教育法律和政策的校长是不称职的校长。校长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研究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在学校的具体落实,而不是研究如何躲避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规定。校长的另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研究教育发展、教育管理规律在日常教学中的遵循,而不是单一地下达考试和升学任务。我认为,在这两项研究的过程中,还需要派生出许多的研究主题和专题,因而这两项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有了这两项研究,学校发展中就可以全面体现方针、法规、政策,以及教育规律等因素。

    客观上,赋予了校长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的权利。这是不可改变的,不管校长愿不愿意。这种权利不是对具体哪个人,而是对所有的学校校长。作为校长主观上就必需履行组织上和全校教师交给的权利。这是对组织负责的权利,是对教师和学生负责的权利,更是对事业负责的权利。因此,校长不要辜负了组织和全体教师的期望,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

    四、教育事业发展,最终要靠各级各类的学校工作去奋斗。政府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最终要靠各级各类学校去组织实施。学校是教育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具体工作层面。这个层面的工作决定了教育事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校长是这个工作层面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不仅要认真执行教育政策,还要将教育政策转化为教师的实际行为。

    执行教育政策,也是对校长的纪律要求。“正是纪律才能把社会和无政府区别开来,正是纪律才能决定自由”。②在执行教育政策上,校长要有自我约束力,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决不能与教育行政部门对着做,甚至是不督促、不检查、不批评就不做,更不能躲着教育行政部门专做违背教育规定的事。校长还要教育和组织学校其他领导、教师按照教育政策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共同完成教育发展的任务。

    在教育事业的发展中,校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不仅自己要认真学习教育的法律、政策,还要组织全校的教职员工学习教育的法律、政策。不仅自己要按照教育的法律、政策计划、安排工作,还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按照教育的法律、政策和计划认真工作。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实施工作计划。校长要学习法律和政策原文,理解和领会其实质,内化为校长自己的思想意识。校长对于教育政策的学习要及时,落实也要及时,不仅自己做到自觉贯彻落实,还要带领全校的教职员工一起贯彻落实。“一个好校长首先应当是一个好组织者、好教育者和好教师,不仅对上自己的课的孩子来说,而且对全校学生和教师来说都应如此”。 ③校长作为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组织者,不能仅仅把政策的条文读给全体教职员工听,然后,要求按照条文去做,就等于落实了。这种做法只能说是学习的一种方式。用这种简单的方式取代政策的落实,是很难取得良好效果的。校长要用政策武装自己的头脑以后,再去武装教职员工的头脑,使政策在校长和教职员工的思想中达到融会贯通,就容易自然地达到落实政策的目的了。

    校长作为教育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强调的是政令畅通。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禁止乱收费、乱办班和乱订资料,以及执行国家、地方课程计划等,学校需要令行禁止,规范办学,按照规定停止一切不规范行为,执行这些规定不能走样,不能变通政策,另搞一套,做出与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事情。

    要做到政令畅通,首先是在校长的认识上和行为上畅通。上级政策在校长这里不畅通,对教师是无法甚至是不可能畅通的。因此,把校长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等学校工作诸多方面的第一责任人是有道理的。其次是教师的认识上和行为上畅通。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在教师这里不畅通,得不到贯彻,就会搁浅,就不能得到实施,政策的有效性趋于零。校长和教师这两个层面是政令畅通的落脚点,前提是校长层面。说到底,讲政令畅通关键是校长。

    作为校长在做到政令畅通的同时,不要机械地照搬文件,而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造性的执行文件。这就要求我们的校长既要有政策观念,树立执行政策的意识,又要了解有关密切联系学校实际。在实效上下功夫,这是校长必须要想和做的。

    校长作为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关键是政令落实,取得实效。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和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创造性的加以落实,保证取得实效。要防止落实过程中走过场,杜绝文件和政策“空转”。教育政策、教育任务空转,教育的发展就会出现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这不是简单政令不畅通,或没有完成工作计划。假如有几所学校学校不按照上级要求工作,长期下去就会落后于其他学校,将要成为名副其实的落后学校,甚至是薄弱学校。校长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二O一八年七月六日 草就

    注:①网络材料对政策是这样阐述的: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政策具有以下特点:a阶级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点 。在阶级社会中、政策只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从来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b正误性。任何阶级及其主体的政策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分。c时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条件下,推行的现实政策。d表述性。就表现形态而言,政策不是物质实体,而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观念和信息。它由有权机关用语言和文字等表达手段进行表述。作为国家的政策,一般分为对内与对外两大部分。对内政策包括财政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军事政策、劳动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对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②马卡连柯著:《论共产主义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54年版。第10页。
    ③苏霍姆林斯基著:《帕夫雷什中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页。
    ④参考: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行政学院编,《机关应用文写作》,沈阳出版社1991年版,第65~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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