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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魁大脑读书会2016】铁翠香第68本/100《伦理学是什么》

【文魁大脑读书会2016】铁翠香第68本/100《伦理学是什么》

作者: 民大铁老师 | 来源:发表于2016-09-20 16:28 被阅读61次

    从最基础的看起,伦理学的第二本书,希望慢慢过渡到阅读原著。此书相对于第一本来说编写体例不一样,更能把握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性质以及发展脉落。同时几个例子也很典型,能帮助读者对社会生活中的道德问题进行理性的深入思考。

    笔记:

    伦理学是什么?

    一般说来关注这一问题的动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我可能是碰到了一些使自己感到相当困扰,而又紧迫的实践问题。例如我不知道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是否要说出自己,所知道的事情的真相,或者当遇到不公正的对待时,我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应对等等,第二,我可能是对这门学科有兴趣,由于职业学科关联或纯粹知识上的好奇心,我很想知道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后一种单纯的好奇心。第一种关注是实践的焦虑,第二种关注是知识的兴趣。

    伦理学其实主要就是对于道德问题的哲学反省,还有一种则是不反省的态度,他对伦理学持一种冷淡,或者无视的态度,但他有时也从反面对伦理学构成刺激和挑战,从而也间接的促进了伦理学的发展。

    道德反省是一种义务,苏格拉底有一句至理名言说,未经反省的人生不值得活。

    伦理学是有关人与人关系的学问,因为伦的本意也就是关系,或条理,古人说的五伦,也就是指人与人的五种主要关系,或者说条理,即所谓五常。

    道德更多的或更有可能,用于人,更含主观,主体,个人个体意味,而伦理根据客观,客体,社会,团体的意味。

    黑格尔认为道德是主观的,而伦理是在它概念中的抽象客观意志和同样抽现的个人主观意志的统一。

    哈贝马斯认为,现代实践哲学有实用的伦理的与道德的三种不同的应用或实践观点,它们分别对应于三个不同的任务,既有目的的,善的和正义的,而现代实践哲学有三个主要的源泉,即功利主义、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和康德道德理论。

    一般来说,一个行为被实施了,并造成了对她人生命和社会利益的损害,它就可以从道德上被评价,就成为一种道德行为,它不仅包括行为的过程,也包括行为的后果,它是可以被他人从外部观察的。

    善恶正邪是一种专属于道德的评价词,那么善恶正邪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给出呢?首先它一定关乎到她人,关乎到社会,而且一般是关乎到对她人和社会的利益的维护或损害。某一类行为之所以被称之为道德行为,是因为履行这类行为被认为具有社会的重要性,忽视或妨碍这类行为将造成社会的灾难。

    伦理学从传统的以人物为中心走向现代的以行为为中心,从以德性、人格、价值理想为其主要关注走向以行为准则,规范、义务为其主要关注。

    到的绝不仅仅是自我的事情,她一定关涉到她人,关系到社会道德的主题,或者说最优先的内容是一种社会道德。

    道德判断

    道德判断,首先并且主要是对行为的一种判断。规范伦理学辨认道德现象的两个形式要件,首先它一般是关涉到她人,关涉到社会的,其次,它必须是以一种外在的,实际可见的,会对她人产生影响的行为方式关涉到他人和社会的。

    伦理学的性质与关联

    在西方历史上,系统的伦理学产生于公元前五世纪,到四世纪的古希腊,经历了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师徒三代不断推进的过程。苏格拉底认为,没有反省的人生不值得活。柏拉图的理想国,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个人应当怎样度过自己的一生?一个正义的人是否也能是一个幸福的人?而亚里士多德,成了伦理学这门学科的创立者,系统阐述了一种高尚的目的论,完善论和德性论的伦理学,他认为人类的所有活动和技术,都抱有某种目的,这目的就是他们视作善的东西,实现这些目的也就意味着去达到幸福,而善或幸福也就是合于人的德性的现实活动。

    德国哲学家包尔生在19世纪末对伦理学的定义和说明还带有比较明显的传统目的论的色彩,他认为伦理学的职能和任务就是决定人生的目的,善论,以及达到目的的手段德论或义务论。伦理学的职能是双重的,一是决定人生的目的或至善,二是指出实现这一目的的方式或手段。

    一个较流行的有关现代伦理学性质和主旨的说明是由弗兰克纳提出的,在他看来,伦理学的首要任务是提供一种规范理论的一般框架,借以回答何为正当或应当做什么的问题。

    现代伦理学越来越来越倾向于关注社会伦理而非个人伦理的内容,而且,越来越扩展到关注自然环境,关注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不仅人的生命,也包括动物植物的生命,以及应用领域中的长足发展。

    道德与经济的关系,许多学者已经指出,中国的道德诚信水准已经大大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和个人的信用,从而妨碍了经济的发展。

    道德与法律,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有相当大的重合,许多规范不仅是道德规范,还是法律规范。

    道德判断的根据

    伦理学是有关人们行为品性的善恶正邪的学问,所谓善恶正邪,也就是对人们行为品性和事物性质的判断,这也就是道德判断。

    有以下几种原则,一,生存原则,二,生存可能性原则,三,自我优先原则,四,妇女儿童优先的原则。五,最大功率或快乐原则。六平均功力或公平的快乐幸福原则,或补偿原则。七,德性原则。

    道德判断的划分,分类的标准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判断的性质是什么?即是道德判断还是非道德判断,第二,究竟在判断什么?是判断一个事实还是判断一种义务或价值?第三,判断的主体是谁:是特殊的个体的主体还是普遍的全称的主体。

    一步判断是针对人的行为的,直接告诉人们应当怎么做,或者说什么行为或行为准则是正当的,而价值判断只是针对人的品质,性格理想,所珍惜和追求的事物的,从而试图告诉人们应该怎样生活,应追求怎样的目标和事物,怎样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意义,乃至达到个人或社会的至善等等。

    规范伦理学,当中有两大流派,这两大流派就是义务论,或道义论和目的论,有的用结果论来取代目的论。这两种分歧的理论构成,我们现在进行道德判断的两种主要理论根据。前者涉及到正当,应当,义务等语词,后者,涉及到好或善,价值等等。

    典型的义务论者认为某些行为之所以内在的正当,或在原则上正当是因为它们属于它们所是的那种行为,或者说因为它们与某种形式原则相符及这些行为或行为原则本身正当与否主要就因为它们本身的性质,而一般再不必他求。

    而典型的目的论者认为,某些行为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它们的“好”结果所致。

    目的论有几种理论,利己主义,功利主义和完善论。

    道德原则的论证

    道德原则有五个条件,一般性,普遍性,公开性,有序性,和终极性。道德共识,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一种基本的道德共识才能维系,才不致崩溃。

    道德义务,康德是义务论的著名代表,他认为世上除了善良意志之外,没有绝对的无条件的本身即好的东西。

    当代义务论的著名代表罗斯,所列的六种显见义务,具有这种基本的性质,这六种义务是,诚实守诺与偿还,感恩的回报,公正,行善助人,发展自己,不伤害他人。

    道德情感,同情与怜悯。恻隐之心。

    德性,幸福与善。现代伦理的理论形态主要呈现为,是一种以道德规范和义务为中心的社会伦理。

    德性可以定义为一种比较稳定和持久地履行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个人秉性和气质。

    幸福,有时被直接等同于主观感受到的快乐,或者被理解为外在的权力,财富、名望、成功、幸运,还有的人理解,幸福就是某种或某些德性,例如认为幸福就是智慧,就是公正,或高尚等等。

    正当表示个人行为是符合道德的,正义一词,表示社会实践包括制度政策,及制度中人的行为的符合道德。

    正义的观念与理论,有人六种主要类型,强力正义观;功利正义论;契约正义论;自然正义论;神学正义论,天道正义论。

    三个正义原则的次序,对生命的平等关怀,对公民自由的平等尊重,对经济利益的平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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