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曾说“西方的杀手为金钱而杀人,中国的杀手为“情面”而杀人”,这足以说明“情面”之威力。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正往前走,要去办“正事”的,“情面”却从“后门”进来了,他就不能不回头去看一下。“情面”来“雇”你,你连头也不回一下,就会“过不去”,也是“给脸不要脸”,所以至少也得打个“照面”。然而这一“顾”一“照”不要紧,非得“照顾”一下不可。原本是“公办”的事,也就多半“公办”不成。
除非你有本事一开始就不“照面”,也许能躲过一些麻烦,可结果却是,“情面”这东西,是轻易躲不掉的,“躲得了初一,也躲不了十五”。
你的同事,亲人,朋友等等,是注定要见面的,既然终究要见面,就不能不讲“情”。况且,你今天不给他这个“情面”,那下次人家又为何要给你这个“情面”呢?
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往往都是在这一来一回的“情面”中建立起来的,因此,对于任何一个中国人来说,不能不讲情面,也不能不为将来可能的需要,暂且埋下伏笔,给一个“情面”,以供来日需要时拿出来用。
“人情大于王法”,那么,如何才能给自己挣得足够的“情面”呢?
“情”由“面”生,最主要的还是得多多见“面”,如果从来不曾见过,又怎么谈得上“情”呢?
比如,有事没事的常去串串门,走动走动,或者找各种借口“聚一聚”。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个“度”,必须要掌握好分寸
比如见面的次数,有事时才冒然地找上门去,便会疑心你只是在利用他;
但不断地见面,也有弊端。
第一,见得多了,难免厌烦,让人难以接受;
第二,见得多了,就容易看透,知根知底,弄不好连隐私也保不住;
第三,关系一近,难免随便,一不小心,就会伤了对方的面子,弄不好还会砸了自己的饭碗。
总之,常不见面,固然难免生疏;常常见面,也容易“熟”得烂掉。最好是亲而不近,敬而不远,若即若离,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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