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文章的第一段,朱光潜先生把之前关于美感的讨论做了一下总结: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这种形象是孤立自足的,和实际人生有一种距离;我的情趣和物的姿态交感共鸣,才见出美的形象。把寻常快感、联想、考据和批评认为是美感的经验是一种大误解。
本篇谈论的是“美与自然”。
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它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
所以朱光潜先生说: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二者缺一都不能见出美。
通过进一步研究我与物的相关,朱光潜先生告诉我们两个重要的道理:1.最简单的形象的直觉都带有创造性。形象是心灵从混乱的自然中所创造的整体。2.心灵把混乱的事物综合成整体的倾向却有一个限制,事物也要本来就有可综合为整体的可能性。
其实“自然美”三个字,从美学观点看,是自相矛盾的,是“美”就“不自然”,只是“自然”就还没有成为“美”。
我已经被朱光潜先生彻底的“说服”了,绕来绕去,从自己的脑子里现认定他是对的,再慢慢理解他讲的道理,因为自己的认识还不能达到他的理论的高度。“你所见到的形象已经不是松、山、水的本色,而是经过人情化的。个人的情趣不同,所以各人所得于松、山、水的也不一致。”
流行语中有一句话说得极好:“情人眼底出西施”。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
这话很容易理解,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经验:自己选的恋人总觉得处处都好。在网络信息时代,更是如此,隔着屏幕把对方想象成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女神或男主,待见面时大跌眼镜的比比皆是;也有“晕轮效应”发作一直步入婚姻殿堂的!
美的欣赏也是如此,也是把自然加以艺术化。所谓艺术化,就是人情化和理想化。
老子所说的“为而不有,功成而不居”可以说是美感态度的定义。这大概就是寻常恋爱和“柏拉图式的恋爱”的最大区别吧!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是不是也应了朱光潜先生谈的美与自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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