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之广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如果涉事的鲁某,看到母亲和妻子跪在被自己所掴的儿童家中,泪如雨下泣不成声,乞求对方原谅因为自己的鲁莽所造成的恶劣后果,他会怎么想?不言而喻,他一定充满自责,后悔莫及!
11月8日,南京鲁某因为上幼儿园的儿子被同学航航戳破后脑勺,心中气愤不已,带着妻子和儿子上门理论。
鲁某在航航家中,守着航航爷爷和奶奶,训斥航航戳破自己儿子的脑袋,令人吃惊的是,愈发激动的鲁某竟然狠狠打了航航一巴掌,幼小的身躯当场就飞了出去!
太凶残了!航航爷爷十分激动,在自己家中公然打自己的孙子,拿起熟料凳子和椅子向鲁某扔了回去,鲁某躲过后,顺势把航航爷爷推到,造成大腿骨折。
报警后,鲁某被带走。
公安通报,鲁某被刑事拘留!
啥意思?
这么严重吗?不就是上骨折吗,很显然,已经不是普通的行政拘留!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属于治安违法,在行政拘留的同时,还要进行行政罚款。
但要造成重伤的,属于刑事案件,首先要刑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鲁某的最终结果取决于:
1、自己认罪态度,是否给受害人道歉,是否承担医药费住院费,同时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2、大腿骨折,需要法医鉴定,需要定残,到底属于几级伤害。
3、受害者是否接受道歉,是否愿意达成谅解。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鲁某母亲痛哭流泪,跪在地上,在向航航奶奶道歉的同时,说出“我们两个是好朋友”的话语,由此断定,两家关系原本不错。
这就更不应该了!鲁某明明知道其中两家关系,还冲动,还意气用事。
只能说明被情绪控制的鲁某,失去了理智,类似魔鬼。
明明自己儿子先被航航戳破,理在自己这一边,现在好,自己这一巴掌,一推,打了年幼的航航,推到老人致骨折,导致事情恶化,让自己深陷囹圄!
四五岁的孩子,打打闹闹,哭哭啼啼,很正常,即使受伤了,也是难免。他们之间不存在故意为之,故意伤害,毕竟不成熟。
假如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戳破我儿子的头,我会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如果是轻伤,无大碍,而且肇事者的父母认错态度好,我就会选择原谅。
如果肇事者父母胡搅蛮缠,态度不好,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只能报警!
鲁某护子心切,人之常情。但处理事情的方式显然不成熟情绪化,恶果只能自己品尝!
其实,站在成年人的角度考虑,不能因为孩子的事情,让原本关系不错的两家变成冤家。
鲁某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应有的代价;但航航家也有错!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
万事以和为贵,为人处世,眼光放长远,不要拘于眼前。
两家还是坐下来,各退一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说一说,商量一下,相互谅解,互相体谅,尤其鲁某,一定要有拿出诚意和行动,积极补偿给航航一家带来的伤害。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唯有心胸开阔者,方才阔步于天下!
金之广原创内容,谢绝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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