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是由谈和判这两个字组成,“谈”是指双方之间的沟通交流,“判”是决定一件事情,所以谈判应该由双方通过沟通交流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最终达到各自目的的过程。
谈判专家尼尔伯伦格曾经讲过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位母亲把一个橙子送给邻居家的两个孩子,关于怎么分橙子,这两个孩子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但一直没有结果。然后A就问B:“你要这个橙子做什么呢?”B回答说:“我想把橙子的皮磨碎了混在面粉里面烤蛋糕吃。”A就说:“那好啊,我把橙子皮给你,你把果肉留给我吧,我想把果肉放到榨汁机里面榨汁喝。”一心只想要橙皮的B一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A得到了果肉,B得到了橙皮,双方各得所需,于是他们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在这个故事里,A的目的是拿到果肉,B的目的是拿到橙皮。通过谈判,他们都得到了各自想要的东西。因此,谈判的本质是让对手获胜,让自己获益。想办法拿到“果肉”的同时,让对方感觉到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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